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全市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推进“两美”建设,深化“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旅游景区环境改造,加快推进旅游景区转型提升发展,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旅游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4〕138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奋战一百天,形象大变样”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景区周边村镇、景区主要旅游通道沿途两侧和出入口及景区内部违法建筑、污水河、垃圾、厕所、裸露山体、建筑景观风貌等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基本消灭景区内外环境“脏、乱、差”现象,建立完善景区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着力营造舒适、美观、畅通、安全、有序的旅游氛围,实现全市旅游景区形象品位、生态环境明显提升。
二、整治范围
诸葛八卦村、六洞山、黄大仙赤松园等A级旅游景区,白露山-芝堰等省级风景名胜区,慧教禅寺、栖真禅寺、黄大仙宫等对外开放的寺观,长乐景区、金家湾农家乐、野狐山寨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景区、农家乐。
三、整治重点
(一)景区外部环境
1.通景公路。按照“洁化、绿化、美化”的要求,对损坏的路面、道路边坡、安全设施进行及时整修更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畅通。加大对通景公路沿线两侧、重要节点的环境整治力度,清理整治可视范围内的采石取土,恢复山体自然景观,规范设置公路沿线交通标识标牌,规范广告牌,做到沿线无暴露垃圾及“白色污染”,无乱搭乱建、乱披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
2.停车场。场地平整坚实,无破损、垃圾、积水等情况,标识标线醒目、规范,卫生保洁正常,植被绿化良好。对于违法占用的停车场,符合相关规划的,要及时补办手续。
3.景区周边村镇。加强景区出入口的环境整治,做到可视范围内建筑物风格与景观相协调,环境卫生整洁。全面清理改造村镇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拆除违规、超期以及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加大周边违法建筑物拆除力度,对与整体环境不协调建筑的外立面进行改造。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历史存量违法建设逐步减少。杜绝无证摆摊、黑车、黑导等情况,落实村镇内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经营户门前“脏、乱、差”三包整治责任,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二)景区内部环境
1.环境卫生。建立严格的旅游景区卫生保洁制度,确保景区路面、水面、墙面整洁干净,景区内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等“八乱”现象。垃圾箱布局合理,分类设置,外观整洁。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理。
2.景区厕所。加快旅游厕所提升改造工作,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做到整洁干净、布局合理、标识醒目、设备齐全、功能完善。
3.景区绿化。开展景区内山体植被覆绿工作,对水域、道路及公共场所周边进行绿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