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
实施意见(试行)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五水共治”总体部署,为加快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我市镇级水环境污染治理,有效处理生产生活污水,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快我市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铁腕治水为指导,按照政府监管、企业运营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社会投资的镇级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
二、工作目标。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确保2014年年底前游埠、诸葛、黄店、马涧、梅江等5个镇级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污水处理率达到40%以上;香溪镇污水处理厂力争投入运行;2015年各镇级污水处理厂实现长效管理,做到污水收集达量、处理达标、污泥处置规范、内部管理有序、处理运行正常。
三、实施计划
1.游埠、黄店两镇2014年上半年完成污水处理厂运行调试,同时完成配套主管网建设(游埠镇2.8公里,黄店镇1.5公里),下半年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行;
2.诸葛、马涧两镇2014年上半年完成厂区设备的检修,下半年做好配套主管网建设(诸葛镇6.5公里,马涧镇6.5公里)并投入试运行;
3.梅江镇2014年上半年完成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设备安装,下半年完成配套管网建设2.3公里,年底前投入试运行
4.香溪镇2014年完成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设备安装和1.2公里污水主管网建设,争取年底前投入试运行;
5.横溪镇2014年完成配套主管网建设4.7公里,同时做好和梅江镇污水管网的衔接工作;
6、永昌街道、赤溪街道、女埠街道、灵洞乡、水亭乡和柏社乡按照《市域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的要求,在2014年底前做好配套主管网的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环境评价等前期工作,力争部分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