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有关企业:
首台(套)产品认定推广工作,对提升我市装备产品智能化、成套化、高端化水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推进我市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按照《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浙经信技术〔2010〕520号)的要求,决定提前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及产品
按照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2015)>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5〕7号)所确定的重点领域申报。
申报产品分为国内首台(套)或省内首台(套)两类。
二、申报程序
企业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经信局初审后行文推荐报送省经信委。
三、申报要求
(一)在兰溪市行政区域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生产机构均设在兰溪市境内的企业,其生产的产品或技术符合上述重点领域,均可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