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
《兰溪市“三改一拆”暨“无违建”创建“一周二巡查”、“一月一推进”活动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兰溪市委办公室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三改一拆”暨“无违建”创建
“一周二巡查”、“一月一推进”活动办法
根据《2016年全市“三改一拆”暨“无违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为确保完成“三改一拆”工作任务和“无违建市”创建目标,决定实施“一周二巡查”、“一月一推进”活动月度考核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对象
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
二、考核的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含二个方面:
一是拆除违法建筑、旧住宅改造、拆后利用、信访办理、社会稳定等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二是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巡查情况。
三、考核的运用
本项考核是市委、市政府对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工作单项考核,纳入市对各镇乡(街道)及开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6年工作实绩综合考核,同时作为评选“三改一拆”行动先进单位及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考核内容分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巡查情况两项内容,其中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占70%,工作巡查情况占30%。考核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具体考评内容及分值设置见附件。
四、考核的方式
考核采取一周二巡查,一月一考评,全年度汇总的方式。
(一)周巡查:由市“三改一拆”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分成三个巡查组,每组每周巡查二个镇乡(街道),每个镇乡(街道)巡查4个行政村,其中2个村由镇乡(街道)推荐,另2个村由巡查组随机确定,巡查后根据《兰溪市“三改一拆”暨“无违建”创建考评表》对所查的镇乡(街道)进行打分。
(二)月考核:在周巡查的基础上,巡查组在每月最后一周四将各镇乡(街道)分数进行汇总。
(三)年考评:年底实行综合考评,月考核成绩占年度考评成绩的90%,涉及加分项目的在年底统一汇总统计,加分项最高不超过本项总分值。
五、考核的奖惩
(一)每月根据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对前8名实行奖励,其中:前3名各奖励3万元,第4到第8名各奖励2万元;从第二个月考核开始,选取排名进位最快的,设进位奖3名,分别奖励1万元(不与前8名重复发放)。月考核奖励经费按月发放。评选全市“三改一拆”暨“无违建”创建行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二)每月排名最后两位的镇乡(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向市委、市政府作书面整改承诺;月度排名连续两次最后一位的,由市“三改一拆”办公室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