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现将做好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安排
1.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和放假时间安排
高中定于2017年1月17日至21日举行期末考试(高一、高二:1月17日-19日;高三:1月19日-21日),高一、高二于1月20日放寒假,高三于1月22日放寒假。教师于1月23日放假。
初中、小学定于2017年1月17日至18日举行期末考试,九年级于1月9日——1月10日举行期末考试,1月20日放寒假。教师于1月21日放假。
2. 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教职工于2017年2月10日(正月十四)回校报到,中小学生于2月12日(正月十六)报到注册,正式上课。
幼儿园放假、开学时间参照小学执行。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校要认真组织期末考试,做好命题、施考、阅卷和分析。考试内容要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精神,与社会实践和学生生活经验相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出偏题、怪题。要严肃考风、考纪。学校不得给班级和教师下达考试成绩指标,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作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不以考试成绩排学生名次。提倡小学低段进行非书面考试。
2.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考核、评比及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加强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输入学生成长档案的相关信息,办理有关学籍变动手续。按时完成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学分登记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将在2017年1月25日自动进行学期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