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精神,在体现义务教育基础性、全面性和公平性基础上,强化选择性教育,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育评价,积极推进差异化、个性化教育,更好帮助每一位学生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结合《兰溪市品质学校评价实施办法》(兰教【2014】13号),决定在2016学年开展兰溪市“课改之星”学校评选活动。经市教育局组织考核小组综合评审,评选出首批“课改之星”学校6所;一等奖学校6所;二等奖学校12所;三等奖22所。市教育局分别给予“课改之星”学校,一、二、三等奖学校各5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课改奖励,专项用于校本课程开发、拓展性课程建设和专用教学仪器设备添置等(经费使用需由教育局审批)。
“课改之星”学校
兰江小学 实验小学 云山小学
水亭柏园学校 兰溪八中 实验中学
一 等 奖
振兴小学 聚仁学校(小学 ) 张坑小学
永昌小学 女埠初中 聚仁学校(初中)
二 等 奖
延安路小学 外国语小学 厚仁小学 诸葛小学
-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2016年三季度两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