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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兰溪市卫生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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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卫生〔2017〕16号
 
 
兰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兰溪市卫生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兰溪市卫生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兰溪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金华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金委发〔201628号)和《兰溪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兰委办〔2016140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及金华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围绕“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兰溪”主题和兰溪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动普法教育和普法宣传”要求,扎实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增强卫生计生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同时,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卫生计生法治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法律意识,提高维护自身健康权益自觉性,不断扩大卫生计生法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的实施,注重研究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卫生计生重点工作的结合点,有计划地安排和落实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和措施,着力营造良好的卫生计生法治氛围,全面推进卫生计生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群众的实际出发,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热点难点问题,把服务与宣传结合起来,把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把做好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作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结合。坚持立足于提高卫生计生系统全体人员法治素质,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其合法权益,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重点加强宪法、国家基本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实际,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4.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紧密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和行业特点,以及法律授权卫生计生服务相对人的法律需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新要求,认真推进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将普法宣传与培训教育相结合,通过各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时机,进行法治宣传,并加强检查指导,力争卫生普法广度和深度上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深入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增强参与法治金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切实提高法制观念,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卫生计生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大力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四次,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讲法律、讲程序、讲责任”的法治教育,切实提高法治观念,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宪法、遵纪守法、学法用法、依法执业、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3.积极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着力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把公务员学法、用法纳入国家公务员培训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行政机关“一把手”的学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与履行职位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着力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使法定权限和程序管理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能力,自觉规范公务活动和管理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大培训力度,并将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广大公务员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规范决策、管理、应急和服务行为,确保卫生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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