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化归档工作的通知》和《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化归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54号)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关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全面加强行政审批文件材料归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认识加强行政审批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重要性。行政审批文件材料是各单位在履行法定行政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依据性文书。行政审批档案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和形式的文件材料,是各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凭证。做好行政审批档案工作,对于加强行政审批基础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维护企业和群众的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要专门制定本单位《行政审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范本见附件1),并与6月14日前上报市档案局审核,以后如有进驻事项可继续申报。根据实际情况和省政务网归档时间要求,行政审批事项数多的单位可分类上报,于6月14日前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的制定,于10月底前完成其余行政审批事项的制定。
二、工作流程
机关内部部门应各负其责,建议由档案部门牵头、汇总,业务部门(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法规部门审核、补充。
(一)前期准备
1.组织人员对相关文件进行学习。
2.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分析审批事项产生的文件材料,列明行使审批权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类型、归档范围、保管期限。
(二)文件起草
1.行政审批事项梳理:理清主项、子项,搭好框架,以行政审批事项为单位编制,事项名称要准确规范,涉密事项一同列入。
2.文件结构安排:按审批工作流程将形成的文件材料归位,对有关条目进行细化,并将工作中有形成、但审批工作程序中不体现的内容补充进去。所有文件材料要应归尽归,文件名称表述尽可能明确,界限清楚,不模凌两可。
3.归档行政审批文件材料保管期限表的编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再对所有事项进行排序、修改完善、编号与标记,形成初稿。
(三)讨论与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