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中心、所、队:
现将《兰溪市公安局关于迎接市人大开展基层警官评议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兰溪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7年7月17日
兰溪市公安局关于迎接市人大开展基层警官
评议的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7月上旬至9月下旬,将组织对我局基层警官开展评议。为进一步动员广大民警积极参评,扩大评议范围,巩固并提升评议成果,助推兰溪公安铁军建设,经局党委研究,现决定开展针对性的迎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价值取向,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学习借鉴市人大评议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全局性的迎检活动,进一步促进各单位增强执法为民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改进工作作风,积极重塑形象,努力打造铁军,为市“一区一地一城”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争当全省标杆、全国旗帜”贡献兰溪公安智慧和力量。
二、迎检单位和迎检方式
(一)迎检工作对象:全局各单位。
(二)迎检工作方式
1.自我评议:全局各单位及民警对照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内容(各单位自2015年以来的基本工作情况,包括政治业务学习、公正廉洁执法、接受法律监督、联系人民群众等,特别是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评。
2.集中评议:由局成立三个迎检组,对刑事侦查中心、治安管理中心、交警大队、经侦大队,各派出所开展评议。其中对派出所的评议,联系乡镇街道人大共同开展。
3.意见交换:就评议结果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接交流,认真听取市人大意见反馈。
4.通报结果:在全局月例会上,对评议结果进行通报,着重点出评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
5.整改落实:根据评议结果,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提出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后,积极组织整改,并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
(三)迎检单位分类
兰江所、灵洞所、马涧所除由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外,其中执法办案模块,同步参加局集中评议。
刑事侦查中心、治安管理中心,交警大队、经侦大队,云山所、开发区所、上华所、永昌所(诸葛所并入永昌所评议)、游埠所、黄店所、香溪所、梅江所、水上所由局集中评议。
政治处、警务监督处、警令指挥处、警务保障处,国保大队、巡特警大队、市看守(拘留)所以开展自我评议为主,自我评议结果需由局迎检组审议通过。
三、迎检时间和方法步骤
迎检工作自7月上旬开始,至10月下旬结束,具体分准备、调查、评议、整改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7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