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提高平安建设的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根据市平安办《关于开展“深化社会治理勇夺平安金鼎”宣传活动的通知》(兰平安办﹝2017﹞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9月20日起在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市教育局《2017年教育系统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细化目标责任,全面完成平安综治宣传各项工作任务。请各学校于10月25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及反映活动过程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宣传月活动开展期间在各类媒体的上稿量及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终工作考评。
附件:一、2017年教育系统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2017年学校平安综治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三、综治宣传月标语
兰溪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5日
抄送:市平安办,综治办。
兰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印发
附件:一
2017年教育系统
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平安办《关于开展“深化社会治理勇夺平安金鼎”宣传活动的通知》(兰平安办﹝2017﹞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9月20日起至10月20日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兰溪”、“法治兰溪”、 “平安校园”的奋斗目标,宣传中央、省、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建设平安兰溪、法治兰溪、平安校园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提高广大师生平安创建的参与率、知晓率,为实现平安兰溪建设“十二连冠”工作目标,夺取平安金鼎,为我市“一区一地一城”建设打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全省、全市有关政法综治会议精神,宣传各级政法综治部门着力解决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情况。
(二)宣传政法综治战线先进典型,凝聚正能量。宣传各地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夯实综治工作基层基础情况,以及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宣传见义勇为英雄的感人事迹。
(三)宣传建设“平安兰溪”是我市发展的需要,让广大师生了解在教育系统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目的,动员广大师生投身到“平安兰溪”、“平安校园”的建设实践中去,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大力宣传安全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师生中开展“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教育活动,突出“重视安全从细节抓起”,强化对师生安全、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法制意识。
(五)深入宣传各种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规,切实增强青少年预防犯罪能力,使人人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减少青少年犯罪。宣传崇尚科学知识,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