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兰溪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溪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在我市发生社会性突发公共事件时,加强各级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为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兰溪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是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预案适用于处置重大和较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
(四)工作原则
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准确把握舆情,认真分析研判,使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有利于全市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3.严格制度,明确职责。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探索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具有重大影响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市委、市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和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以及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新闻发布指挥协调小组
新闻发布指挥协调小组为市委、市政府成立的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相关工作小组,由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派员组成。
组长:由负责应急指挥的市委、市政府领导指定。
副组长: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网信办及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
成 员: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二)新闻发布指挥协调小组职责
1.接受市委、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授权,统筹协调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启动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响应,必要时设立新闻中心,下设各工作小组,有关部门迅速派员集中办公。
2.审定新闻发布方案,拟定新闻发布内容(通稿),组织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3.做好采访事件的中外媒体记者管理服务。
4.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通报情况,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5.落实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1.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向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新闻办报告事件信息,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积极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拟定新闻发布内容初稿,审核向新闻媒体提供的新闻通稿;参与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视情况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2.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新闻办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舆情,组织舆论引导。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的工作。负责受理境内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及管理工作,并负责在事件现场采访的境内外记者的管理。
4.市网信办、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兰溪新闻网等相关单位依据《兰溪市重大突发网络舆情快速处置规定》启动应急机制,在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的授权下,及时在网络媒体上发布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并负责组织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5.市外事办、市台办:分别负责外国记者、台湾记者的采访服务管理工作。
6.市公安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媒体采访区域的设置;协助做好现场媒体采访凭证出入;组织对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媒体记者的违法违规采访活动;以及市委市政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7.其他政府部门:根据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及信息上报、统一发布等工作。
(四)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新闻发布组:由负责事件处置的应急指挥机构和新闻主管部门组成,制定新闻发布方案,拟定新闻发布内容,组织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信息导控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兰溪新闻网组成,负责对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及时上报重要信息。由市网信办牵头,依据《兰溪市网络舆情联席会议制度》召集联系单位开展网上舆情分析研判,并组织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和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组成,负责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的运转,情报信息的上报及通报、受理中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及记者管理等工作。
新闻中心:必要时临时设立。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台、兰江导报、兰溪新闻网和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组成,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为事件现场采访的中外记者提供采访和发稿等服务。
(五)新闻发言人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负责事件处置的牵头部门是信息发布的责任主体。重大的突发事件发生时,由负责应急指挥的市政府领导指定新闻发言人。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言人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或负责事件处置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般突发事件的新闻发言人根据负责事件处置的乡镇(街道)和市级部门所制定的相应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确定,通常为负责事件处置的地方和部门相关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
三、新闻发布分级应急响应
(一)重大突发事件
涉及上级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根据上级指示,由上级统一开展或指定本地自行开展新闻发布,如上级指定本地自行开展的,依据Ⅱ级新闻发布应急响应开展新闻发布。
涉及本地的突发公共事件,根据需要,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市委、市政府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同时启动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市政府授权主管部门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或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府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新闻发布工作。
1.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组长向小组成员传达市委、市政府相关精神,分析形势及境内外舆情,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各项工作机制,落实各工作小组和工作人员职责。
2.拟定新闻发布方案。迅速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和内容,报市应急办负责人审批。在组织新闻发布过程中,如遇到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市应急办负责人请示,并遵照要求迅速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