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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

2021-06-03 兰溪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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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 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九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健全学生人格品质,切实发挥体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衔接。保证课程时间,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强化课外练习和科学锻炼指导,调动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坚持培养兴趣与提高技能相促进。遵循教育和体育规律,以兴趣为引导,注重因材施教和快乐参与,重视运动技能培养,逐步提高运动水平,为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奠定基础。

坚持群体活动与运动竞赛相协调。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活动,有序开展课余训练和运动竞赛,积极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大力营造校园体育文化,全面提高学生体育素养。

坚持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强化责任,统一基本标准,因校制宜,积极稳妥推进,鼓励依据地方特色和传统,大胆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学校体育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体育课时和锻炼时间切实保证,教学、训练与竞赛体系基本完备,体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体育锻炼习惯基本养成,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规则意识、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质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充满活力、注重实效的学校体育发展格局。

二、深化教学改革,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

(四)完善体育课程、保证体育课时。以培养学生兴趣、养成锻炼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学生体质为主线,完善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建立中小学体育课程衔接体系。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程,规定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科学安排课程内容,在学生掌握基本运动技能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自身情况,开展运动项目教学,提高学生专项运动能力。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游泳、体操等基础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棋类等传统项目。进一步挖掘整理民族民间体育,充实和丰富体育课程内容。

(五)提高教学水平。体育教学要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注重运动技能学习,科学安排运动负荷,重视实践练习。学校要研究制定运动项目教学指南,让学生熟练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学模式,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关注学生体育能力和体质水平差异,做到区别对待、因材施教。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和对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质量,保证每个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发和创新体育教学资源,不断增强教学吸引力。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设立学校体育研究基地,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提高学校体育科学化水平。

(六)强化课外锻炼。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各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职业学校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注意安排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全民健身运动,要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社会体育活动,社区要为学生体育活动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共同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机制。组织开展全市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创建活动,定期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学生冬季长跑等群体性活动,形成覆盖校内外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体系。

三、注重教体结合,完善训练和竞赛体系

(七)开展课余训练。学校应通过组建运动队、代表队、俱乐部和兴趣小组等形式,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为国家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基础。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运动训练规律,科学安排训练计划,妥善处理好文化课学习和训练的关系,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打好专项运动能力基础,不断提高课余运动训练水平。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

(八)完善竞赛体系。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广泛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竞赛,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校要制定体育课余训练与竞赛管理办法,完善和规范学生体育竞赛体制,落实组织好每年全省的篮球、足球、乒乓球、游泳四大联赛的班级、年级、共同体比赛。教育局积极组织开展全市竞赛活动,每年举办全市中小学学生田径运动会、组织全省篮球、足球、乒乓球、游泳四大联赛的县级比赛。

四、增强基础能力,提升学校体育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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