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危险化学品单位:
根据《金华市2018年度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金安监管﹝2018﹞41号)的要求,坚决落实2018年度安全生产领域六大攻坚战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行业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兰溪市2018年度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对危险化学品领域警钟长鸣,各镇乡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安监站、安全生产专业体检站等专业力量,立即配合将本《方案》通知到本辖区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督促认真贯彻落实,抓实抓细,力争取得实效。
附件:兰溪市2018年度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兰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9日
兰溪市2018年度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现就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坚持专项行动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严格落实《金华市2018年度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金安监管﹝2018﹞41号)精神,形成危险化学品领域严管态势,消除安全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市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危化品企业开展专项行动自查自纠100%;
2.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行为,整治率100%。3.以反“违规违章、违反劳动纪律””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基础管理工作;
4.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条件;
5.与金华市安监局联动确定、公告一批关闭、停产整顿企业。
三、专项行动重点内容
(一)打击非法违法
1.未持有效证照或相关批准、许可、备案、检测检验证明,实施(或超品种范围实施)危化品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
2.超安全生产许可、备案的品种范围,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危化品的;向无安全许可(或超品种范围)的企业采购危化品的;销售危险化学品,未按规范编制、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3.利用原生产装置擅自试制、生产其他危化品的;
4.将厂区内闲置厂房、生产装置,租赁(或提供)给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加工活动,或储存危险物品的;
5.在具有危化品火灾、爆炸危险性区域,设有休息室、更衣室、会议室、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存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
6.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的其他情形。
(二)整治“违规违章、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和行为
1.企业周边及内部安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2.构建筑物强度、耐火等级、应急通道等不符合防火防爆、应急疏散等安全条件的;
3.生产储存装置陈旧,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防雷防静电等,未经相关法定检测检验合格的;作业现场电器设备设施、线路老化,电气安装不符合《爆炸和火灾危害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