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9年兰溪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2019年兰溪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担当追赶,沸腾兰溪”总目标,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理顺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管协同作战作用,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全力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一)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有关规定,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完善工作评议考核机制。科学制定评议考核办法,构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工作机制,客观、公平、公正评议考核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市食安办)
(三)完善工作督办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民生、重点、难点事项的督办力度,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一批重点、难点、历史遗留问题,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健全协同作战机制。建立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合作联动机制,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积极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舆情处置工作,引导媒体科学、客观、有序开展舆论监督,健全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六)完善风险会商机制。定期开展风险会商,通报风险监测结果,完成省级风险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七)深化基层综合执法体制。加强乡镇(街道)食安办、基层市场监管所建设,巩固提升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成果,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强化机构联动体制。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弥补监管力量不足。(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推进改革和示范创建
(一)争创省级食品安全市。深入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围绕省级食品安全市考核迎检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证照分离”“证照联办”等改革举措,针对低风险食品类别探索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大力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压缩审评时限,优化许可审批系统,实现“一门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三)推进民生项目落地。继续全力完成市政府计划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名特优食品作坊创建和小微食品企业亮化达标活动,力争再打造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企业12家;建设城乡放心农贸市场3家;持续推进餐饮业和网络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设放心消费示范餐饮17家以上,新建“阳光厨房”18家,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防控,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农村家宴厨房16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扎实做好食品监管工作
(一)探索实施全过程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等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管与指导。健全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机制,继续推广应用智慧餐饮信息化系统,推进有条件的网络供餐单位安装“阳光厨房”并接入外卖平台。加强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巩固和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成果,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
(一)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聚焦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问题,针对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在种养殖、网络订餐、农村、会议营销、冷藏冷冻食品储藏经营场所等重点环节、重要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融媒体中心)
(三)打击农产品领域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药、兽用抗生素、“瘦肉精”、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三鱼两药”、生鲜乳、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持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的势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强网络食品市场监管和食品广告整治,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混淆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冷冻食品等进口食品的走私打击力度。(责任单位:金华海关兰溪办事处)
(六)净化维权环境。严厉打击食品销售领域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职业举报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