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学:
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市教基[2020]7号)、《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初中升高中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办考[2013]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实施 “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2020年兰溪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益民
副组长:戴慧斌 郭慧
成 员:肖 栩 翁海丰 陈庆芳 张 伟 项林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戴慧斌
副主任:肖 栩 张 伟
三、考试安排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
2.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26、27日。
6月26日 上午:语文 9:00—11:00
下午:数学 13:30—15:30
历史与社会 道德与法治 16:10—17:30
6月27日 上午:科学 9:00—11:00
下午:英语 13:30—15:10
3.体育科目取消2020年中考体育测试,不计入总分。
4.考试成绩实行分数制,总分6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科学满分为160分,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满分为80分。其中语文、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试卷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
5.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金华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停止编写和使用<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77号),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命题工作。命题坚持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重点,注重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探究能力、对学科思想方法的理解能力以及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之间。
6.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科目)形式:
(1)语文、英语、科学实行闭卷考试,英语考试加试听力(25分)。
(2)数学、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考试。
(3)各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7.为确保公平、公正,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统一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网上评阅形式,并发布成绩。
8.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资格,由学校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进行认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不及格学生的比例应当控制在5%以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自行组织补考。
9.凡持有残疾证的听力残疾学生,经本人申请,市招生办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的外语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听力残疾学生外语科考试成绩=该考生外语笔试部分得分×(1+规定的听力部分满分值/规定的笔试部分满分值)
四、报考条件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下(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中专(包括“3+2”)、职高、中技的年龄不限。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兰溪市户籍学生;
(2)非兰溪市户籍学生符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
五、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
2.组织管理
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市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细则并指导与督促所属初中学校认真完成评价工作,完成所属学校各类获得“A”等级学生的认定工作,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处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初中要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评价政策、实施细则和要求完成本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个初中毕业班建立测评工作小组,完成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工作。
3.评价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四个模块,结果以“综合评语”、“评定等第”两种方式呈现。
(1)综合评语:综合评语(模块一)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并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出建议。
综合评语应当结合《兰溪市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反映的情况,由初三班主任撰写、学校领导审核。
(2)评定等第:主要对能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分为三个模块:
模块二: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学科竞赛、创造发明等);
模块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实验操作等);
模块四:审美与表现(音乐与美术课程、艺术特长等),适时进行艺术素养测试,并作为重点中学录取的条件。
综合素质模块二至模块四的评定结果以等第方式呈现,一般分为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待合格)。P、E等均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列出名单上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通过一定的程序审核与认定,以确保其公正性和权威性。E等级要严格控制。
综合素质等级认定的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条件,同时作为高中段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及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依据《兰溪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兰溪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书》执行。
4.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评价细则,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组织互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