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贯彻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高中段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多样化发展,不断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充分体现高中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现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和金华市教育局有关高中段学校招生的文件精神,特制定《兰溪市2020年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方案》。
二、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1.第一批录取学校:兰一中。由考生自愿选择兰一中指令性志愿。
2.第二批提前批录取学校:兰三中、兰五中、兰荫中学各招收90人,学生按意愿选择填报一所学校。职业中专浙师大学前教育大专班,单列填报志愿。提前批只允许填报一个志愿,不得兼报。
3.第二批录取学校:兰三中、兰五中、兰荫中学。设指令1、指令2、指令3三个指令性志愿,由考生按意愿选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兰荫中学自费生计划200人,单列填报志愿。
4.第三批提前批录取学校:职业中专丽水学院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
5.第三批录取学校:游埠中学、厚仁中学、蜀山中学、职业中专(仅中药、汽车运用与维修、电气技术应用三个高级技工班专业,共计60人)、技工学校(仅限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数控加工两个高级技工班专业,共计60人),江南职校(仅限工艺美术、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共计60人)。该批设五个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由考生按意愿选择。
6.第四批录取学校:兰溪市所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兰六中、江南职校),学校1、学校2、学校3为三个学校志愿,由考生按意愿选择。
7.第五批录取学校:《2020年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公布在金华教育考试网上)中所列的中专招生计划,设三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二个专业志愿,由考生按意愿选择。
三、志愿填报要求
1.志愿填报与志愿卡上交在中考结束当天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志愿必须书写并填涂在相应批次对应的志愿栏中,否则志愿无效,书写与填涂不一致时以填涂为准。一旦志愿卡上交,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因考生本人填涂错误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录取规则
1.兰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对综合素质等第的基本要求为2A及以上且不得有E。
2.其他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对综合素质等第的基本要求为1A及以上且不得有E。
3.各批次录取如遇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而无法全部录取时,则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参照的先后顺序是:初中阶段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综合素质评价3A、2A1P、1A2P…。若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相同时,则根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顺序,按前五科、四科、三科…的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4. 兰三中、兰五中、兰荫中学第二批提前批90人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全市考生中考成绩位次号第1550名分数。
5.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不低于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全市高中段前三批招生计划总数的一定比例位次分数划定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