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案卷,包括本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所形成的卷宗。
第三条 本局各行政执法单位对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形成或收集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归档。立卷归档应符合《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试行)》的要求。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案卷评查是指政策法制科及相关工作人员,对行政执法案卷实施检查,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执法文书的规范性进行评判,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察整改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