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幼儿园:
根据省市有关2021年学校招生政策法规,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园权益,全面实行公民办幼儿园同步招生,积极提供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现将《2021年兰溪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幼儿园严格执行《实施方案》,顺利完成2021年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工作。
兰溪市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
2021年兰溪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享受优质学前教育,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等国家、省市有关幼儿园招生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宗旨,优化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开公正的招生原则,推进适龄儿童免试方便入园,努力做好公民办幼儿园同步招生工作,全面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均衡、和谐发展。
二、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详见《兰溪市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附件1、2)。
三、招生对象
辖区内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城区公办幼儿园生源分类
按新生户籍和父母(监护人)的独立固定住宅房产(100%产权)等情况分为A、B、C、D类生源。户籍、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取得时间须为开始报名的前一天。
A类生源:属户房一致。情况一,新生户籍、父母(新生本人)房产均在幼儿园学区范围内;情况二,新生户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信息在幼儿园学区内的(但新生本人及父母必须无房产,否则不予认定);情况三,符合我市公办幼儿园入学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
B类生源:属有户无房。新生户籍在幼儿园学区范围内,但新生父母(新生本人)无房产。
C类生源:属户房分离或有房无户。新生户籍不在幼儿园学区内,新生父母(新生本人)房产在幼儿园学区范围内。
D类生源:政策性安置及外来务工子女等。新生户籍、父母(监护人)房产均不在幼儿园学区的相关幼儿。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全市公办幼儿园统一报名时间: 6月15日至6月16日(报名不分先后)。
报名方式:采用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的网上招生录取平台报名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请关注兰溪教育微信公众号近期推文。
特别说明:新生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无误。报名系统会通过大数据库核验新生户籍、房产以及关系等信息。核验中发现提交信息不完整的,报名系统会适时反馈,家长需按提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报确认;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立即停止录取程序。新生同时符合两所及以上幼儿园生源类别条件的,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
六、招生办法
(一)兰溪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学区划分:具体见《兰溪市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附件1)。
材料准备:
A类:①新生户籍簿;②新生父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
B类:①新生户籍簿;
C类:①新生户籍簿;②新生父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
D类:①新生户籍簿;②新生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
注:如新生户籍与父母(监护人)不在同一本户籍簿内,还须提供新生出生证或防疫接种卡。
关于提供房产等材料具体说明:
1.父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已办好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
2.父母(监护人)已经购买商品房房产,但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提供购房合同、银行缴款记录单、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属按揭贷款购买的,提供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银行按揭还款记录清单。
3. 对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市有关优待政策规定的儿童入园须将相关信息材料交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由市教育局提请相关部门审核后,依据上级及本市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园。
4. 适龄特殊儿童入学。各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儿童提供随班就读机会。
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