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企业“五比”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中心,推进率先发展,快速打造经济大平台,积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营造“争高比强,奋力赶超”的发展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比财政贡献、比亩均效益、比创新能力、比外向拓展、比投入发展”的企业“五比”竞赛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评选项目
设综合实力二十强、集约发展十佳、创新发展十佳、开放型经济十佳、发展潜力二十优等五个评选项目。
二、评选条件
1、综合实力二十强。当年度纳税申报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实缴国地税(含出口企业免抵退税、不含福利企业减免税,下同)2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集团公司为单位)。
2、集约发展十佳。当年度纳税申报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且实缴国地税5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集团公司为单位)。
3、创新发展十佳。当年度在科研、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化、推广、产业化和促进科技进步等科技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4、开放型经济十佳。当年度在自营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协作、人才引进等方面成效显著的企业(以集团公司为单位)。
5、发展潜力二十优。当年度纳税申报销售收入5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实缴国地税20万以上200万以下,且增幅均在25%以上的企业。
三、评选办法
1、综合实力二十强。以当年度纳税销售收入、实缴国地税二项指标为依据,分别进行排位。按纳税销售收入40%、实缴国地税60%为权数,以及发展总量的60%、发展增量的40%进行考核,合计得分评选综合实力二十强。计分标准如下:
内容 指标 |
权数 |
发展总量 |
发展增量 | ||
纳税销售收入 |
40% |
绝对值 |
权数 |
绝对值 |
权数 |
每1000万元得1分 |
60% |
比上年实绩每增加(减少)500万元加(减)1分 |
40% | ||
实缴国地税 |
60% |
每100万元得1分 |
60% |
比上年实绩每增加(减少)50万元加(减)1分 |
40% |
2、集约发展十佳。以当年度亩均销售、亩均税收二项指标为考核依据,分别取前五位,评选集约发展十佳。
3、创新发展十佳。以技改投入、品牌创牌、研发中心、专利认证四项指标为依据进行考核,合计得分评选创新发展十佳。计分标准如下:
指标 |
内容 |
技改投入 |
当年引进国外先进设备100万美元以上技改项目得2分,每增加50万美元加2分,利用上市完成增资扩股加5分。 |
品牌创建 |
企业当年被授予国家级荣誉得4分,省级得2分,市级得1分,县级得0.5分;参与国家级、省级标准制订分别得5分、2分。 |
研发中心 |
当年科研经费投入500万元以上得2分,每增加100万元得1分。 |
专利认证 |
当年度申请专利每项得0.5分,发明专利每项得2分,当年度通过ISO等国际认证每项得2分。 |
4、开放型经济十佳。以自营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协作、人才引进四项指标为考核依据,合计得分评选开放型经济十佳。计分标准如下:
指标 |
内容 |
自营出口 |
每100万美元得1分,比上年实绩每增加(减少)50万美元加(减)1分。 |
利用外资 |
当年实到外资每50万美元得2分。 |
外经协作 |
当年到境外承揽承包工程每100万美元得1分,到境外商标注册每只得2分,到境外创办公司或窗口每个得3分,到境外进行广告宣传得2分。 |
人才引进 |
引进国外、港澳台或海归等高级专业人才每人得2分,引进教授、博士等人才每人得1分。 |
5、发展潜力二十优。以纳税销售收入、实缴国地税、技改投入三项指标为依据,按企业规模总量、发展增量进行考核,合计得分评选发展潜力二十优。计分标准如下:
内容 指标 |
总量 |
增量 |
纳税销售收入 |
每100万元得1分 |
比上年实绩每增加(减少)100万元加(减)2分 |
实缴国地税 |
每10万元1分 |
比上年度实绩每增加(减少)10万元加(减)2分 |
技改投入 |
当年投入每100万元得1分 |
上年度有项目投入,加倍得分 |
四、其他说明
1、对得奖企业,政府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对设置的奖项,如由于不符合评选条件而出现评选名额不足,则最终得奖数按实际确定。
3、各项考核数据以海关、国(地)税局、体改办、外经贸局、经贸局等部门提供认可的数据为准。
4、上述意见由镇经发办负责解释,年终由镇党委、政府讨论审定。
5、本《意见》自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