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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和谐生育服务月” 活动的
通 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经研究,决定于六月份开展“和谐生育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决定》精神为指针,以“生育伴随希望,关怀相伴和谐”为主题,通过开展“和谐生育服务月”活动,着力解决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问题,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切实有效地推动街道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为街道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活动内容 活动主要以宣传服务、下村入户、重点帮扶为形式,通过落实措施,强化督查,着力提高计划生育可靠节育措施落实率,强化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年初提出的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三、具体措施 通过 “和谐生育服务月” 活动的开展,切实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抓好可靠节育措施的落实。按各村(居)期内生育妇女可靠节育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基层调查工作,逐个上门走访, 以人为本,宣讲政策,宣传知识,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切实提高落实率。期内生育妇女可靠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60%以上。 2、强化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通过稽查、走访、服务等工作,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做到管理规范、信息正确、档案齐全、变动及时、项目完整,无违法生育发生,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的登记率、持证率、服务率均达到90%以上,外出育龄妇女出证率、查验率达100%。 3、做好计生宣传服务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开座谈会、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努力使群众对计划生育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兑现率达100%,群众对计划生育满意率达95%以上,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深入。 4、组织开展好三项活动。一是组织一次村(居)计生干部以学习《决定》、新农村人口计生工作、和计生政策业务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营造村(居)计生干部学业务、比业务的浓厚氛围;二是解决一批计生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一些群众影响较大、有利于树立正气的非统计口径事件,进行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三是组织一次计生困难对象帮扶活动,利用计生协会的资源、经费,对那些认真遵守、执行国家计生政策的正面典型人物或有计生后遗症的困难群众给予资金等帮扶,力所能及地在生活、生产上给予帮助。 5、做好自查、迎检工作。各村(居)计生干部要认真、仔细做好各项计生基础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街道社事办将开展一次抽查,针对抽查情况,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落实措施,以迎接各级暗访。通过自查、迎检工作,争先进、树典型,促平衡,从而提高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这次“和谐生育服务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投入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思想上不放松、干劲上不松懈。 2、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各村(居)计生责任人、计生干部及街道计生干部、驻村(居)指导员等相关人员在活动月期间,要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多措并举,完成任务。 3、注重实效,强化考核。要求各村(居)根据本村(居)实际,认真排定工作方案,不搞形式化,千方百计,查漏补缺,力求实效,使本村(居)的计生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街道对这次活动的完成进度每十天进行公示,并将结果作为村(居)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妇女主任岗位责任制考核依据。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