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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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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07〕46号)、《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安委办关于绍兴县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攻坚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07〕70号)和《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县安监局〔2007〕2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和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关口前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单位,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文化素质,为街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打造和谐柯岩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内容

  1、道路交通。由综治工作中心牵头,柯南交警中队及相关管理组、村(居)配合。

  严格按照县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精神,明确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是整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通过整治,切实提高机动车、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化进程,加强源头管理,完善交通设施、防事故、整秩序、保畅通,有效避免或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2、危险化学品。由经发办牵头,相关管理组、村(居)配合。

加强对现有橡胶、印染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秩序,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杜绝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化品行为和非法私设危化仓储设施现象。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消防安全。由综治工作中心、经发办牵头,派出所、相关管理组、村(居)配合。

  (1)人员密集场所畅通工程建设。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活动,重点对农贸(专业)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三合一”宿舍、宾馆(招待所、饭店)、卫生院、网吧、学校及幼儿园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防止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发生。

  (2)印染企业(包括绣花、烫金、印纸印花企业)、家庭工业、出租厂房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多合一”整治。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新建项目的消防安全验收与管理,层层签订、落实安全与防火责任状,加大日常检查与整治力度,督促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企业或个人将会同有关安全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开展建筑消防设施自查,邀请消防设施服务机构进行系统检测,对存在问题与隐患进行整改,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安全有效。对消防设施不落实专项治理、不落实维护保养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

  三、整治步骤

  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上旬)

  主要组织四个方面的活动:

  1、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0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咨询日”,县安监局将在轻纺市场北区市场大门口举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街道办事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咨询活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

  2、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街道办事处发放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宣传画和资料给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安全宣传专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自觉开展整治整改工作。

  3、组织开展印染行业定型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4、组织开展厂长(经理)、安全员、村(居)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

  第二阶段:整治整改(6月中旬-11月上旬)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文件要求,根据各自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凡是在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和家庭住所的,全部按规定列入整治范围进行整治,对确定不具备消防安全的“三合一”、“多合一”企业要一律实行停产停业整顿,对不符合消防条件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要做到整改一家,复工一家,决不允许带着安全隐患开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隐瞒和无视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会同安全执法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1月下旬)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督查机制,使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街道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街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认真做好日常的安全生产督查,并将专项整治总结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迎接县政府考核。

  四、整治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上述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陈维良同志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洪泉进,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赵忠根,办事处副主任陈国贤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谢水萍、朱丽虹、虞娣、董水芬、裘华建、孔庆东、丁苗良、丁阿贤、黄老虎、蒋春标(特邀)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经发办内,由朱丽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也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的的重要性,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订具体工作计划,落实相应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教育。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强化全民安全意识,特别是要强化辖区内的企业业主和职工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意识,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工作要求。安全教育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要落实责任。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督查、总结全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各牵头部门要建立整治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由于整治不力、工作失职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将按照县政府“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倒查。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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