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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7年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通知》(浙安委办〔2007〕1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搞好2007年我县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指标和任务 今年我县全员安全培训将在去年培训24万员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的培训面,年内实现新训、再训24万人次的目标,其中新训从业人员(包括去年未训和今年新上岗的)必须达到100%,再训从业人员(去年已培训今年组织复训)必须达到60%以上。今年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级有关部门培训任务指标与去年指标相同,其中滨海工业区、柯桥开发委、柯岩街道、湖塘街道、钱清镇、福全镇、漓渚镇、兰亭镇、夏履镇要重点抓好各生产经营单位职工的新训工作,其他镇(街道)和部门重点抓好职工的再训和新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 突出政府监管主体和企业责任主体,今年全员安全培训的对象,一是县府有关部门、镇(街道)、开发区安全员业务上岗培训;二是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三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四是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五是定型机废气处理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上岗知识培训;六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七是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八是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安全资格上岗培训。 全员安全培训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专业知识;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特性和矿山、化学事故的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和伤亡事故的预防等方面。其中,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知识为主;企业员工的培训以安全常识、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防范等内容为主。 三、培训时间和形式 按照“全年分阶段、阶段抓重点”的培训思路,分类分期分批实施,重点抓好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四落实。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培训安排具体详见《2007年全员安全培训计划》。 今年全县安全培训主要采取“集中培训、镇街培训、委托培训和企业培训”四种形式。一是集中培训。由县安监局统一计划,集中时间、地点,采取集中授课和考核的形式组织;二是开发区、镇(街道)统一组织。县安监局具体指导并安排师资力量组织教学和考核验收;三是委托培训。由县安监局下达培训任务和指标,以委托有关专业学校具体承训的形式实施;四是企业培训。根据企业发展和业务需要,由企业组织,县安监局具体指导并派出师资力量组织教学和考核验收。 四、培训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各镇(街道)、开发区、部门在贯彻落实《绍兴县全员安全培训实施方案》(绍县安办〔2006〕23号)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化对全员安全培训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保安全就是促发展、抓培训就是保安全”的观念,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提高培训的效果和质量,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支持”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机制。继续加大全员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踊跃参训的氛围,使安全培训意识深入人心。 2、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各镇(街道)、开发区、部门要按照科学、具体、分级的原则,明确各层级的任务、责任,将全员安全培训每个环节的任务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履行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各层级要切实保证全员安全培训的经费到位,同时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培训档案。 3、提高质量,有序推进。今年的全员安全培训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秩序,做到教材统一、大纲统一、试卷统一、证件统一、台帐统一。参加新训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使用全省安全培训工程专用书本和相关教材,参加再训的生产经营单位可循环使用教材,并以新增的法律法规、具有行业特点的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为主。 4、加强考核,严格监管。县机关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要将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将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做为一项重点督查内容。同时,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有关部门要按照培训教学进度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 县机关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接通知后,要严密计划,科学组织,专人负责,全面落实,并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