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绍县人(2007)54号和市档案局[2007]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我县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凡在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全民、集体、个私、合资或股份制等各种所有制单位)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
二、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从事档案工作一年);或高中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五年、初中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八年,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可申报管理员职务。
2、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从事档案工作满一年),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满二年,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满四年;或高中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七年、初中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十年(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需担任管理员职务满四年),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可申报助理馆员职务。
3、获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二年左右,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助理馆员二至三年,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担任助理馆员四年以上可申报馆员职务。
4、破格晋升馆员职务条件:
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但不具备规定学历,具备规定学历但担任助理馆员不满四年(需满三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者(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员可减少一个破格条件),可以破格推荐评审馆员职务:
(1)档案工作成绩显著,所在单位档案管理达到市一级以上,且本人在其中起到了业务骨干作用。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或省级、市级档案学会会议上发表或交流两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档案学术论文。
(3)全省、全市(地)档案系统先进个人或全省、全市(地)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的主要业务负责人。
(4)获省、市(地)档案科技、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5)从事档案工作大专学历十五年以上,其他学历二十年以上。
5、获得博士学位担任馆员二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馆员五年以上可申报副研究馆员职务。
6、破格晋升副研究馆员职务条件:
档案专业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不满五年(需满四年),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副研究馆员职务。
(1)在国际或国家档案学术会议(如国际档案大会及国际档案理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国际学术会议,国家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学专题研讨会,中国档案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全国性报刊(如《档案学研究》、《档案学通讯》、《档案工作》等)上发表,计三篇以上较高水平的档案学术论文。
(2)获国家三等奖(如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如国家档案局科技进步奖、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一项档案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3)获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先进集体负责人。
(4)正式出版档案专业专著或译作,编写、主编或审定档案大专水平以上专业课教材,给大专院校学生开过一、二门档案专业课,给局、馆长或馆员继续教育系统讲授过一、二门档案专业课。
(5)组织指导档案工作人员进行档案业务的重大课题研究,主持有一定影响的大型史料(一般30万字以上)的编写,或二次荣获全省编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负责者;或档案工作经验相当丰富,起草过规范性文件5篇以上或档案行政规章或省、部颁标准,对本单位、本地区档案工作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或能解决档案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对推动全省档案工作某一方面的开展作出较大的贡献的(如企业、事业档案管理升级被评为国家一级的主要负责者,档案馆升级被评为省一级主要负责者)。
(6)大专毕业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的。
三、外语能力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C级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有效。原古汉语统一考试不再进行,一律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3、符合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免试人员,需填报《外语免试审核表》(附件四)。
4、申报对象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评审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由评委会办公室统一注销,未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退还申报对象。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人员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windows 2000/xp & office)》,在2007年底前仍可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
2、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人员,需填报《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试审核表》(附件五)。
五、评审时间
今年我县档案专业初级职务评审及中级职务推荐时间拟在7月中旬进行。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有关部门及时将该通知转发下属单位,并在7月10日前将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评审材料报县档案局(县行政中心D楼312室,电话:84138412),县档案局集中送县职改办审查后,召开县档案专业初级评委会议进行评审、推荐。
六、评审材料
1、材料清单一份(按档案袋规定顺序);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中级各一式三份,高级一式四份,表式统一按人事部制发的表样,不得用复印件、打印件。原表不得重新拆装,表中需贴照片);
3、《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初级一式10份,中级一式20份,高级一式25份,用A3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破格推荐评审人员需附《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写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及依据,中级20份,高级25份);
5、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字数在2千左右,初、中级2份,高级3份);
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任现职以来一套,首评免报);
7、身份证、毕业证书(或“专业证书”)、现任职务聘约或聘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首评免报);
8、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免考审核表(人事部门颁发,原件,外语初级不作要求);
9、档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的著作、论文、工作报告、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初、中级1份,高级2份)。推荐高级职务的需选择有代表性的2篇(本)著作、论文,经同行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价、鉴定,鉴定表一式25份。
1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报人员需签名,单位需盖章)。
13、任职资格量化审议情况表(上报时需自查打分,初级不作要求)。
14、近期二寸证件照一张(背面写明姓名并装入信封,资格证书用,初级不作要求)。
其中,上述第5至11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涉及复印件的,须经单位盖章,附原件备查,经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属实后予以退回。
破格推荐者,需在《综合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写明“破格推荐”,并注明推荐理由。
对申报各级职称评审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见县人事局绍县人[2007]54号文件附件七)内容要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果与评审材料一同上报。
七、评审收费标准
初级职务申报每人100 元,中级职务申报每人260元(含初评委推荐费80元),高级职务申报每人430元(含中评委推荐费150元)。
附件一:推荐 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附件二:破格推 荐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附件三:外语免试审批表
附件四: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
附件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附件六:任职资格量化审议情况表
绍兴县档案局
2007年6月18日
根据绍县人(2007)54号和市档案局[2007]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我县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凡在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全民、集体、个私、合资或股份制等各种所有制单位)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
二、任职条件
1、大学专科、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从事档案工作一年);或高中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五年、初中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八年,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可申报管理员职务。
2、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从事档案工作满一年),大专毕业担任管理员满二年,中专毕业担任管理员满四年;或高中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七年、初中毕业从事档案工作满十年(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需担任管理员职务满四年),经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可申报助理馆员职务。
3、获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担任助理馆员二年左右,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担任助理馆员二至三年,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担任助理馆员四年以上可申报馆员职务。
4、破格晋升馆员职务条件:
担任助理馆员满四年但不具备规定学历,具备规定学历但担任助理馆员不满四年(需满三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者(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员可减少一个破格条件),可以破格推荐评审馆员职务:
(1)档案工作成绩显著,所在单位档案管理达到市一级以上,且本人在其中起到了业务骨干作用。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或省级、市级档案学会会议上发表或交流两篇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档案学术论文。
(3)全省、全市(地)档案系统先进个人或全省、全市(地)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的主要业务负责人。
(4)获省、市(地)档案科技、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5)从事档案工作大专学历十五年以上,其他学历二十年以上。
5、获得博士学位担任馆员二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馆员五年以上可申报副研究馆员职务。
6、破格晋升副研究馆员职务条件:
档案专业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五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馆员职务不满五年(需满四年),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副研究馆员职务。
(1)在国际或国家档案学术会议(如国际档案大会及国际档案理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国际学术会议,国家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学专题研讨会,中国档案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在全国性报刊(如《档案学研究》、《档案学通讯》、《档案工作》等)上发表,计三篇以上较高水平的档案学术论文。
(2)获国家三等奖(如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如国家档案局科技进步奖、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一项档案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
(3)获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先进集体负责人。
(4)正式出版档案专业专著或译作,编写、主编或审定档案大专水平以上专业课教材,给大专院校学生开过一、二门档案专业课,给局、馆长或馆员继续教育系统讲授过一、二门档案专业课。
(5)组织指导档案工作人员进行档案业务的重大课题研究,主持有一定影响的大型史料(一般30万字以上)的编写,或二次荣获全省编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负责者;或档案工作经验相当丰富,起草过规范性文件5篇以上或档案行政规章或省、部颁标准,对本单位、本地区档案工作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或能解决档案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对推动全省档案工作某一方面的开展作出较大的贡献的(如企业、事业档案管理升级被评为国家一级的主要负责者,档案馆升级被评为省一级主要负责者)。
(6)大专毕业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的。
三、外语能力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C级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有效。原古汉语统一考试不再进行,一律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3、符合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免试人员,需填报《外语免试审核表》(附件四)。
4、申报对象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评审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由评委会办公室统一注销,未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退还申报对象。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人员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windows 2000/xp & office)》,在2007年底前仍可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
2、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人员,需填报《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试审核表》(附件五)。
五、评审时间
今年我县档案专业初级职务评审及中级职务推荐时间拟在7月中旬进行。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有关部门及时将该通知转发下属单位,并在7月10日前将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评审材料报县档案局(县行政中心D楼312室,电话:84138412),县档案局集中送县职改办审查后,召开县档案专业初级评委会议进行评审、推荐。
六、评审材料
1、材料清单一份(按档案袋规定顺序);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中级各一式三份,高级一式四份,表式统一按人事部制发的表样,不得用复印件、打印件。原表不得重新拆装,表中需贴照片);
3、《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初级一式10份,中级一式20份,高级一式25份,用A3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破格推荐评审人员需附《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写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及依据,中级20份,高级25份);
5、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字数在2千左右,初、中级2份,高级3份);
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任现职以来一套,首评免报);
7、身份证、毕业证书(或“专业证书”)、现任职务聘约或聘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首评免报);
8、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免考审核表(人事部门颁发,原件,外语初级不作要求);
9、档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的著作、论文、工作报告、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初、中级1份,高级2份)。推荐高级职务的需选择有代表性的2篇(本)著作、论文,经同行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价、鉴定,鉴定表一式25份。
1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报人员需签名,单位需盖章)。
13、任职资格量化审议情况表(上报时需自查打分,初级不作要求)。
14、近期二寸证件照一张(背面写明姓名并装入信封,资格证书用,初级不作要求)。
其中,上述第5至11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涉及复印件的,须经单位盖章,附原件备查,经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属实后予以退回。
破格推荐者,需在《综合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写明“破格推荐”,并注明推荐理由。
对申报各级职称评审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见县人事局绍县人[2007]54号文件附件七)内容要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果与评审材料一同上报。
七、评审收费标准
初级职务申报每人100 元,中级职务申报每人260元(含初评委推荐费80元),高级职务申报每人430元(含中评委推荐费150元)。
附件一:推荐 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附件二:破格推 荐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附件三:外语免试审批表
附件四: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
附件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附件六:任职资格量化审议情况表
绍兴县档案局
2007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