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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柯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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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柯桥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区委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任务,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保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为柯桥夺取“两战赢”、冲刺“十强区”,在新时代“重要窗口”建设中继续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统筹推进依法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责任单位:区府办,区级各有关单位。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认真做好涉及疫情防控政府法律事务,及时清理、制定、完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配套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府办,区级各有关单位)加强疫情防控执法工作,规范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行政执法,依法惩处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做好疫情防控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围绕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和各类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就疫情防控有关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指引、“法治体检”等公益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区矛调中心、区司法局,区级各有关单位)协调联动解决因疫情产生的合同履约、企业债务等纠纷,依法妥善办理涉疫情防控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责任单位:区矛调中心、区司法局,区级各有关单位)依法规范疫情防控慈善捐赠行为和募捐活动,确保社会捐赠物资依法用于疫情防疫。(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级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各有关单位)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全面实施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改革,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机关内部、公共服务、司法服务、中介服务等各领域延伸扩面(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大数据中心,区级各有关单位)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覆盖延伸,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建设,完善“就近能办”的保障机制,着力实现群众办事更方便、政务服务更高效(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级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各级下放事项承接和本级事项梳理,全面清理目录、备案、认定、认证等管理措施,不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行为,推动许可事项“应放尽放”。大力实施“减证便民”行动,严格管理群众和企业办事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无证明化”等重点领域改革。(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司法局、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级各有关单位)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执行部门“三定”规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级各有关单位)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部署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2020年),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80天”。(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建设局、区司法局)全面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常态化企业开办流程“一日办结”和地方设置涉企事项“零许可”。(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健全市场主体平稳退出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和涉企收费行为执法监管,高质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健全行政执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构建并完善亲清政商关系政策体系,强化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管理,加强行业信用监管,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司法局,区级各有关单位)

(五)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区级政务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除特定的涉敏涉密事项外),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推动依申请政务服务网上受理率达到80%。抓好场景模式下多业务协同“一件事”,推动“浙政钉”覆盖80%以上部门协同业务,实现掌上“一件事”办理,加快公共数据开放和应用。(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中心,区级各有关单位)

(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交通设施、旅游景区等延伸覆盖。(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广旅游局按职责分头落实)加快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食品安全等各领域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头落实)部署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十百千万”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健全完善“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长效推进机制,部署开展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强化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和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机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完善社会力量兴办社会事业机制,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级各有关单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三级贯通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根据推进机构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需要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各有关单位)

(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与职责边界清单,指导督促各部门按目录划转执法事项,大力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体系。(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委编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级各有关单位)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依法明确执法主体地位,推广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逐步实现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委编办、区委改革办)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部署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指引,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考评,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督察,对公布的目录事项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际情况进行评估,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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