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4〕29号)要求,市政府对《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江山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江政办发〔2014〕58号)文件公布保留的1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将其中2项国务院明确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予以保留,其余均予以取消或调整。清理结果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暂予保留的国务院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暂予保留的国务院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