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为推进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建筑艺术、科学技术等价值的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与管理。经市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江山市2019年历史建筑名录予以公布(共17处)。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历史建筑保护规定,各司其职,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共同推进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促进城乡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
本通知自2020年4月10日起施行。
附件:江山市2019年历史建筑名录
江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江山市2019年历史建筑名录
乡镇(街道)名称 | 序号 | 编号 | 建筑名称 | 所在位置(门牌号) |
石门镇 (5处) | 1 | 330881-1233 | 清漾村61号古民居 |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石门镇清漾村61号 |
2 | 330881-1234 | 清漾村62号古民居 |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石门镇清漾村62号 | |
3 | 330881-1235 | 清漾村63号古民居 |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石门镇清漾村63号 | |
4 | 330881-1237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江山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jiangshanshi/20210623/31453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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