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正文

2007年教师调动的有关规定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朗读

为了做好今年暑期的教师调动工作,使教师能合理、有序地流动,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对今年教师调动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1、要求调往县外工作的教师,须在本县工作满二年,有正当理由,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五月底前将申请交局人事科。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同意的,在暑假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县外要求调入的教师,首先由人事科委托有关学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经同意后办理调入手续。

2、各镇(不含武原镇)中、小学之间的教师调动,由学校之间进行商调,经局审核后办理手续。武原镇中、行知、城西、富亭小学调入教师,经局人事科与学校商定调入数量及学科后,由学校实施考核,报局审批。

3、高中阶段的学校要求调入教师,由所需学校上报调入数量,提出拟调名单,由局人事科会同学校考核后报局审批。

4、县城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调入实施公开考核,按以下办法进行。

1)五月底前,局人事科根据有关学校实际,制定各校调入的计划数,并由局人事科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各校招聘调入教师的岗位、职数、要求等)。

2)六月上旬,有意愿参加招聘调入的教师持学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每个招聘岗位需有二名及以上报考才展开考核)

3)六月下旬前由局人事科组织考核。考核分两轮,第一轮为教育教学业务知识考试,第二轮为上课和说课。第一轮考核结束后按每个岗位前三名进入第二轮考核(报名时一个岗位只有两人的两人都进入第二轮考核)。

4)六月底前,根据考核结果经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招聘调入教师名单并公布。

5、各校教师要求调动的报名数控制在本学年度教师总数的百分之六以内。

6、在原单位工作未满二年的原则上不得提出调动。

希望各校将上述规定及时在教师中传达,并在学校校务公开栏中公布。同时,认真执行好上述规定,以进一步规范今年的教师调动工作。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7191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