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渔政站及所属各分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严查渔业违法行为,提高渔业安全作业水平,维护渔业生产秩序,根据省、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要求,我县将从现在起至2007年9月,开展“护渔2007”海洋渔业执法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县海洋与渔业分管局长为海盐县“护渔2007”海洋渔业专项执法行动总负责人,县海洋与渔政管理站长具体组织开展行动,协调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
二、行动安排
“护渔2007”海洋渔业专项执法行动由沿岸、港口执法检查和海上执法检查组成,时间从4月起至9月底(前期我县已经开展了鳗苗禁渔期的执法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沿岸、港口执法检查
沿岸、港口执法检查由县海洋与渔政管理站武原分站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向上级要求协助,先进时间由分站自己掌握。重点是检查渔船“三证”的持有情况、职务船员的持证情况、安全设施的有效配备情况、渔船标识情况、主机功率与证书一致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
1、凡“三无”渔船或虽有船名号但全国海洋捕捞渔船换证数据库中没有记录的渔船,装有捕鱼设施、涉嫌从事非法渔业活动的,暂扣该渔船进行调查,要求其限期出示“三证”。对逾期不能提供“三证”的,视同违规从事渔业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并责令船主拆除捕渔设施。
对套牌、假冒、涂改船名或船籍港,未按规定标识船名号和船籍港的渔船,应暂扣该船,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并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对未按照规定配备渔船安全设施,由检查机构暂扣该船渔业船舶证书,并要求船主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返还有关证书。逾期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罚。
(二)海上执法检查
海上执法检查由县海洋与渔政管理站统一组织,各分站参加。主要任务是查处“三无”及“三证不全”渔船,违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从事捕捞作业的渔船,违章搭客载物渔船,安全设施有效配备不全的渔船,使用禁用渔具作业的渔船以及假冒、套牌或涂改船名号、船籍港的渔船,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具体开展5次专项执法检查及一次渔船集中检验行动:
1、6月10日至11日,海蛰禁渔期检查;
2、6月中下旬,蟹苗捕捞执法检查;
3、6月底以前,对全县53艘登记渔船进行集中检验。
4、7月23日至25日,定置、流动张网休渔期检查;
5、8月31日至9月2日,定置、流动张网开捕阶段检查;
6、9月中旬,海上安全生产检查;
凡海上查获的“三无”和违反伏休制度的渔船,一律按照“就近扣押”原则押回港内依法处理,不得在海上处罚后放行,其中44.1千以上大中型“三无”渔船原则上一律没收。对查获的违章搭客、载物的渔船,对长处2000—5000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职务船员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提前做好违规渔船信息的调查摸底工作,加强对渔民开展以守法生产、安全生产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对“护渔行动”查获的一些典型案件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扩大影响。
(二)坚持依法行政,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统一处罚标准,对违规作业渔船从严从重处罚。
(三)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船舶和人员安全。
(四)全体参与行动的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加强保密,服从指挥。执法过程中,要着装整齐,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讲究工作方法,避免矛盾激化,自觉维护执法机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