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南北湖风景区管委会:
近年来,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得到了快速健康的发展,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总体上合作社建设与农民的期望,与市场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普遍存在规模小、竞争力弱、带动面不大,与成员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服务功能不强,运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质量,充分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浙农经发〔2007〕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创建“五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活动作如下通知:
一、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五化”建设活动,到 2007年底,把13家合作社建设成为“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的合作社,通过四年努力,力争到2010年,把全县经认定的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建成符合“五化”标准的合作社(年度建设计划见附件)。
二、建设内容
(一)生产标准化。积极引导合作社成为制定标准、执行标准的主体。根据当地资源与区域优势、市场准入的要求,指导合作社制订并实施一套完善的农业生产标准,制定并执行一套完整可操作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图。社员按标准化要求进行生产,合作社内社员标准化生产的覆盖面达到80%以上。
(二)经营品牌化。鼓励合作社通过申请、转让等途径统一注册商标使用权,建立内部商标使用和管理相应制度。根据产品特性和县场需求,进行统一分级和包装销售,建立产品等级制度,合作社社员生产的农产品90%以上通过品牌销售。同时,积极参加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评比,力争荣获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称号。
(三)管理规范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修订完善以合作社章程、组织结构、民主管理、盈余分配和财务管理制度等为重点内容的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组织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认定,使合作社有合法的市场主体地位,明晰的财产权利关系,民主的组织管理体制,健全的经营服务体系,合理的利益分配联结机制。
(四)社员知识化。分批分期组织合作社社员参加“绿证培训”、新型骨干农民培训;鼓励和支持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合作社领导和骨干社员,参加农广校等学历教育;广泛开展农业生产技能、法律、营销等知识培训,合作社的社员每年接受各类培训不少于2次。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使合作社社员的文化知识水平进一步提高、合作理念进一步巩固,成为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社员。
(五)产品安全化。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主要农业投入品实行统一采购供应,建立进出台帐,产品生产过程要有记录,做到生产等档案资料完整;组织合作社开展生产基地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测检验制度;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建立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化”建设是一项涉及多个领域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县农经局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县经管总站、科教科、产业科、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农机管理站等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管总站。各镇(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整合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形成管理和指导合力,领导小组名单于8月30日前上报县农经局。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在深入开展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指导和服务,落实好各项实施内容和措施,扎实推进“五化”建设活动。
2、调查摸底,分类指导。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掌握现有合作社的运行情况。各镇要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制度,确定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对照合作社“五化”建设内容对合作社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做到既加快推进合作社“五化”建设,又符合实际、切入可行。
3、严格标准,审核认定。各镇(区)要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化”建设内容,组织开展合作社“五化”建设,每年10月份做好创建“五化”合作社认定申报工作。县里将组织人员对申报“五化”合作社认定的,进行逐个检查验收。今年的重点验收对象为13家实施“五化”建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验收情况与认定结果在每年11月15日前予以公布,并上报、申报省、市“五化”合作社认定。
4、加强扶持,规范管理。对被认定为“五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在项目等扶持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要优先选择“五化”合作社承担农业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测土配方施肥、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农民培训等建设项目,重点组织社员参加农广校等各类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对已被认定为 “五化”合作社的,要加强动态管理,发挥示范效应,充分起到带动作用,确保全县“五化”合作社建设取得实效。
5、总结典型,加强宣传。各镇(区)要加强对“五化”建设的宣传,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五化”建设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扩大合作社“五化”建设的影响力,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创建“五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计划表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