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各科(室)、所、中心窗口: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在全省物价系统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 ”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浙价检〔2007〕114号)文件和海盐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作风办〔2007〕5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局评议暨创建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 ”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创建的日常工作。通过创建活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建设“规范、高效、便民、廉洁”的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办事窗口)。
二、创建范围及目标
纳入创建活动的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是:县物价检查所。围绕省纪委提出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健全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评议暨创建活动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具体的创建活动目标。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价格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使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明显改善,使群众对检查所工作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本局制定的行政执法人员“八条纪律”,即: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无偿安排住宿、就餐和宴请;不准参加被检查单位邀请的旅游、娱乐和其他消费活动;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纪念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提出无理要求;不准向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不准购买被检查单位的职工股和内部福利保险;不准徇私枉法和个人乱表态;不准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检查所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同事间团结协作,求真务实,不断提高队伍战斗力。
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项办案制度,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行为,坚决杜绝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行为。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一般价格违法案件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递交《调查终结报告》,一个月内完成案件初审,三个月内经局案审委审理后制发法律文书;价格举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办理时限办理价格举报件,杜绝因举报案件办理不及时、处理不恰当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增强执法责任意识,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和制约。
提高服务质量: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为己任,抓住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强化价格监管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价格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语言文明,举止礼貌;举报工作人员对待投诉举报的群众要热情耐心,不推诿不拖延。积极推行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优化服务环境:检查所工作环境整洁,服务设施齐全,办事指南清楚,政(事)务公开完善,该上墙公示的要公示,该统一的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要统一。工作人员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公文处理、案件审理、考核、考勤、节假日值班、举报电话接听、来信来访登记等各项工作规范,严格按制度办事,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落实对外承诺。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办事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完善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检查所要建立民情反映制度,深入基层调查了解价格问题,切实解决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
三、创建重点及举措
创建活动的重点应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抓队伍,把加强价格执法队伍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二是促转变,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检查所工作职能转变和人员意识转变,努力实现公正执法、规范管理与优质服务相结合;三是求实效,创建活动要始终抓住求实效这个关键,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于解决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中的薄弱环节;四是树形象,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办事承诺、服务标准、创建目标及监督电话等,宣传创建活动,弘扬先进典型和事迹。
围绕以上四个方面,创建活动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业务知识,开展以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思想道德纪律教育,深入领会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及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的目的意义。
(二)开展“五访”活动。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深入推进,创建单位要开展“访乡镇、访社区、访企业、访学校、访医院”的“五访”活动,在开展价格服务的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三)实施办案回访制度。价格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执法人员执纪检查表》填报制度,向被查单位书面明示检查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监督并反馈相关执行情况。局机关还将通过定期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检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四)认真查找并整改存在的问题。通过征求意见、回访等多种方式,认真梳理、排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加快整改。
(五)完善落实规章制度。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认真检查检查所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已有的制度是否得以实施,通过检查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并在制度的落实上动真格。
(六)推行政务公开和公开承诺制度。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布价格执法人员、办事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等,编发办事指南方便群众查询或投诉。围绕落实执法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依法办事等方面向社会实施公开承诺,努力树立价格部门的良好形象。
(七)切实加大价格维权力度。要进一步重视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对联名举报、社会影响大的价格举报件,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或上级价格部门报告情况,努力加大处理力度。积极深入基层、走近百姓,集中调研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问题。
(八)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全省开展第九届案卷考评和国家级、省级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创建活动,提高办案质量,改善价格执法装备,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基础建设。
四、创建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创建活动的认识。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当前,价格检查执法工作的任务和难度不断增大,这就要求工作在一线的同志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检查所要切实提高对这次创建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抓好这次创建活动,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价格检查工作的开展,实现行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二)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活动要与其他考核评选活动结合起来,要与规范化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活动结合起来,更要与价格监督检查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检查所要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做好所机关各项建设。
(三)把握好创建活动的工作要点。创建活动要突出把握好二点:一是注重内外结合。创建活动既要立足于价格监管服务的工作本身,着力提高业务能力,又要加大价格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大力做好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好的氛围,树立好的形象。二是注重实效。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实,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抓出实实在在的效果,惠及于民,取信于民。
(四)构建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努力构建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教育和培训,夯实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和业务基础;要完善制度建设,以制度促进内部规范管理,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要积极发挥党内民主监督和群众社会监督作用,巩固提高创建活动成效。通过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促进政风和行风的根本好转。
五、以点带面,整体促进
本次创建活动是我局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创建活动中局机关各科(室)、所、中心窗口要注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互帮互助,形成全力
局机关各科(室)、所、中心窗口要充分认识这次评议暨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紧围绕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这一主题,切实履行职责,互帮互助,形成全力,确保这次民主评议暨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要以点带面,整体促进
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要以点带面,整体促进,评建结合,以评促建,把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职业道德水平和较强行政、服务能力的队伍。通过民主评议和创建活动,大力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要及时总结,不断完善
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构建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通过评议和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行为,完善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