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种子经营单位(户):
为规范我县种子市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根据省农业厅(2004)106号文件要求,县农经局执法大队将于近期对全县种子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种子经营户有否经营根据种子法要求应当包装而未包装的种子(即经营散装种子)。
2.有否经营未经审定的品种。
3.种子包装标识是否清楚正确。
4.是否建立种子经营档案。
这次种子执法检查分二个阶段进行,10月8日以前要求种子经营单位进行自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从10月中旬开始,农经局执法大队对各镇种子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据《种子法》查处。希各种子经营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共同促进我县种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