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我县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的部署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绿剑2号”集中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联合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联合行动,对于维护农资生产、流通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证我县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去年以来,各镇都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端掉了一批制售假劣农资窝点,整治了一批农资产品市场;尤其是对“毒鼠强”的专项整治,有组织,有部署,收缴了一批“毒鼠强”,对保证农资产品质量和人民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从整个农资产品的质量状况和市场秩序看,还须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打击力度。对此,要求各镇各部门从落实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部署的高度,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联合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在各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不懈地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分工,联合行动
农资打假护农联合行动在各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在县政府领导同意已经成立“毒鼠强”专项整治协调小组的基础上,建立农资打假护农联合行动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县农资打假护农联合行动。
在联合行动中,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质量技监、供销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做好农资打假护农联合行动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协调工作,其他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加强沟通。公安部门要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及时给予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重要案件,公安等部门要提前介入。
三、集中力量,突出重点
这次行动的主题是“查伪劣农资,保农民利益”。护农联合行动重点围绕种子(蚕种)、农药、肥料和禽流感疫苗等。种子主要检查:有否生产、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有否备案;有否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经营品种有否经推广审定;生产、经营档案是否齐全,代销种子有否书面委托,有否销售散装种子;以及经营种子的包装和标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农药、肥料主要检查:产品登记证是否齐全、有效;产品名称、有效成份含量、适用范围及防治对象是否与登记内容一致;有否生产经营假劣产品,有否经营使用国家和省明令禁(限)止或淘汰产品;产品包装标识、标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等。禽流感等疫苗主要检查:有否生产、经营许可证,有否粘贴专用标签,有否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疫苗等。
四、加强督查,严格执法
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要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与制假售假的国家公职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五、打防结合,健全机制
农资打假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集中打击、整治之后,要着手建立经常性的打假防假机制。一是严格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杜绝制假、贩假的源头和渠道,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和农业生产领域。要落实农资产品质量和打假责任制。二是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经常性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推行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质保责任书、经营承诺和“三包服务”等质量保证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农资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加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在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监控农资质量。要进一步完善农资投诉和举报网络。四是要将农资打假护农列入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