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武原镇、沈荡镇、澉浦镇人民政府及南北湖风景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县生态办将组织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环保局、县农经局、财政局、建设局组成验收组,对列入2006年度生态村建设计划的生态村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验收于2007年5月24、25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24日上午:澉浦镇(澉东村)
5月24日下午:南北湖风景区管委会(澉南村、澉浦村、南山村)
5月25日上午:沈荡镇(聚金村)
5月25日下午:武原镇(红益村、城西村、金星村)
二、验收办法
这次验收以镇、区为单位先组织各生态村集中汇报,然后由验收组组成现场检查组和资料审核组二个小组,分别对现场和申报资料进行检查和审核, 验收结果不当场反馈,由验收组集中统一评估后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村,同时抄送各镇、区。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先不要装订,只要按规定要求收集整理即可,集中汇报时带来,待验收后根据整改要求补充后再行装订。
2、各镇、区收到文件后请及时通知各村做好验收准备,同时安排好集中汇报地点,澉东村、聚金村可以直接到村验收。
3、请县环保局、县农经局、财政局、建设局各派一名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并于5月23日前将名单告知县生态办,联系电话6122106。
特此通知
二○○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