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武原镇、澉浦镇、沈荡镇、南北湖风景区:
县生态办于2007年5月24日-25日组成验收组,对2006年度生态村创建工作进行了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各创建村生态建设工作汇报,并对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同时进行了现场检查。
各创建村重视生态建设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基本符合生态村建设标准。根据验收组意见,现决定命名武原镇城西村、金星村、红益村,澉浦镇澉东村,沈荡镇聚金村,南北湖风景区澉浦村、澉南村、南山村为海盐县2006年度第二批“县级生态村”称号。
希望命名的生态村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巩固生态村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推进我县的农村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OO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