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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海盐县绿色社区申报考核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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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海盐县“绿色社区”申报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社区:.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促进我县生态建设,根据嘉兴市环保局和嘉兴市文明办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07年度海盐县绿色社区的申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盐县“绿色社区”的基本条件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重视环境保护,将环保工作列为社区重要议事内容,由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有健全的“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有比较完整的“绿色社区”发展计划和工作思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人人动手,美化家园。

  (二)、逐步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公众参与机制。根据环境教育计划和活动主题,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境纪念日,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各类环保活动,力求做到经常有活动,人人都参与,全年参加活动的人次占社区居民总人数的比例逐年增加。

  (三)、社区居民应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逐步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各种资源,将保护环境的理念渗透到日常行为中。

  (四)、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社区居民初步养成可持续的消费观念,尽量少用一次性制品,提高物品的重复利用率,积极鼓励居民购买和使用“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

  (五)、社区环境整洁、优美、清静,无违章建筑,可绿化面积得到有效利用;设置固定的环境宣传教育标志牌和环保公益宣传广告;设环保宣传专栏,经常更新内容。

  (六)、社区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积极配合做好污水纳管、雨污分流等工作;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杜绝焚烧垃圾、树叶,随意倾倒废物等污染环境的现象。

二、“绿色社区”申报考评办法

   “绿色社区”采取社区自荐,所在地政府社区管理办推荐,县环保局、县文明办进行考评的办法进行,经考评达到标准的,对拟命名的海盐县绿色社区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由考评单位进行命名并授予“绿色社区”铜牌。

  (一)、要求各申报创建的社区于2007年7月30日前向县创建“绿色社区”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海盐县环境保护局法规宣教科,联系电话:6129007)提出申报,逾期作自动放弃。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对照考核标准的自评表及其文字说明、创建工作总结。

  (二)、县创建“绿色社区”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07年8-9月进行现场考核,考核方式是:听汇报、查台帐、看现场。

三、有关要求

  创建“绿色社区”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各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同时要转变观念,与“文明社区”建设相结合,把“绿色社区”的创建内容融入“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之中,互为动力,相互促进,使“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从实质内容上,不断向纵深发展,达到深入人心,人人参与的目的。

  各社区的主客观条件千差万别,軟件硬件参差不一,而创建的内容要求是一致的。因此,要从社区的客观条件出发,因地制宜,创建具有特色的绿色家庭、绿色楼群,组织绿色志愿者,开展绿色教育等,使活动具有广泛性、经常性、针对性和吸引力,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为弘扬绿色文化,发展绿色经济,营造绿色环境,建设绿色浙江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海盐县“绿色社区”申报表。

     2、海盐县“绿色社区”考评标准(试行)

         

   二00七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环保 绿色社区 考核 通知                   

 抄送:市文明办,市环保局。                   

 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726日印发  

附件1:

海盐县“绿色社区”申报表

社区名称

 

所属镇

 

社区负责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社区地址

 

住户与居民数

 

获得荣誉及主要事迹

 

“绿色社区”创建情况简介及创建特色

 

镇政府审核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县“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小组考评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海盐县“绿色社区”考评标准(试行)

名称

总分

内容

分值

考核方式

评分标准

自评

考评

组织得力

25

1、有专人负责“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4

检查文件、档案和领导分工情况。

缺一项扣2分

 

 

2、制定“绿色社区”发展计划和工作思路。

4

检查计划。

缺计划扣2分,内容不全扣1分。

 

 

3、主动与区政府和主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制定“绿色社区”年度活动计划,有年度工作总结,档案资料有专人负责,管理有序。

6

检查文件、档案和文字记录。

制度、计划、总结缺一项扣1分。

 

 

4、社区干部一年中至少有1人参加各类环保培训,使之具有较高的环境意识和一定的环保知识。

6

检查学习计划和会议记录,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另设)。

问卷调查合格率低于80%,扣2分,低于50%以上,扣完为止。

 

 

5、积极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备有环保书籍、报刊、影象资料,社区宣传专栏经常有环保内容。

5

检查报刊、书籍,宣传栏等。

有关环保书籍、报刊、影象资料少于50册的扣2分。

 

 

活动经常

30

1、结合社区实际以开办环保课堂、讲座的形式对居民进行经常性环境教育。

6

检查授课记录。

开课每季少于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运用黑板报、宣传窗宣传环保基本国策,张贴环保公益广告,有固定的环境宣教标志牌。

6

实地巡视,查看更新记录。

缺一项扣2分,一季度内不更新的扣2分,扣完为止。

 

 

3、制定环境教育计划,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境纪念日,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各类环保主题活动,所参与活动人数(次)应占社区居民总人数的20%以上。

7

检查活动记录。

全年不少于3次,少一次扣3分,人数不足20%扣4分。

 

 

4、结合文明家庭创建,每年一次定期评比“环保家庭”,环保家庭占社区总家庭的10%以上。

5

检查活动记录。

不开展评比扣5分,少于10%,扣2分。

 

 

5、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为小区;污水纳管和雨污分流工作创造条件。

6

实地巡视。

缺一项扣2分。

 

 

行为规范

30

1、社区无焚烧垃圾、树叶、露天烧烤等现象,居民不购买、不使用散煤。

6

实地巡视。

发现一次或一处,扣6分。

 

 

2、无随意倾倒废物,特别是危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将废电池、废灯管投放到专门的收集筒内。

6

实地巡视。

发现违反规的情况,扣6分。

 

 

3、引导家庭使用布袋子、菜篮子等可重复使用器具;塑料袋等白色污染的使用量明显下降。

6

实地巡视,问卷调查(问卷发问)。

问卷调查合格率低于80%,扣3分,低于50%,扣6分。

 

 

4、无磷洗衣粉的使用率达到100%,环保冰箱、空调等环保电器的拥有率达到10%以上,并逐年递增。

6

实地巡视,问卷调查(问卷发问)。

问卷调查合格率低于80%,扣3分,低于50%,扣6分。

 

 

5、社区居民自觉不吃野生动物,减少使用一次性制品。

6

实地巡视,问卷调查(问卷发问)。

问卷调查合格率低于80%,扣3分,低于50%,扣6分。

 

 

环境整治

15

1、社区环境卫生好、可绿化面积得到有效利用,绿化成活率达到90%以上。

4

实地巡视。

利用率不到90%扣2分,成活率小于90%扣2分,(新建社区绿化率必须>30%;老社区绿化率必须>20%)。

 

 

2、社区内各类污染源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6

检查监测报告,实地巡视。

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不达标分数全扣。

 

 

3、各种公共卫生设施保持完好,垃圾定点倾倒,及时清运,无粪水、污水满溢。

3

实地巡视。

有卫生死角或设施破坏的扣1分,有露天垃圾堆放或粪水、污水满溢的扣2分。

 

 

4、无违法搭建,无乱贴挂、乱涂画,无乱停车辆,无乱设摊点等。

2

实地巡视。

有违建等违反规定的,扣2分。

 

 

附加

10

1、提倡节约用水、提高重复利用率,社区内达到市级节水标准。

5

实地巡视,检查证书、资料。

无设施的扣2分,设施不运行扣2分。

 

 

2、社区或居民在环保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被社会认可的。

5

实地巡视,检查证书、资料。

上级政府或环保部门颁发的奖状、证书,新闻舆论等社会公认的赞誉。

 

 

注:各项相加之和达到90分以上,即达到“绿色社区”标准。

 

 

2007年海盐县绿色社区验收

会议议程

 

时间:2007年9月4日上午8:00-11:30

参加验收的考评人员:环保局分管领导及科室人员3人,县文明办1人,武原镇分管领导及社区办人员2人。共6人。

经研究决定,为节省时间,不再集中统一汇报,直接到各申报社区考查台帐资料和现场环境,要求参加验收的考评人员于9月4日上午8:00,在县环保局上车。

验收考查社区的顺序为:城北社区(8:10-8:40)、百可社区(8:45-9:15)、虹桥社区(9:20-9:50)、蒋家桥社区(9:55-10:25)、文昌社区(10:30-11:00)、宜家社区(11:05-11:30)。

中午会餐人员:参加验收的考评人员、6个社区负责人。

 

县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小组

(县环保局、县文明办)

   2007年8月22日

 

 

 

 

 

 

 

关于对2007年海盐县绿色社区进行考核

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社区:

根据2007年2月5日县环保局、县文明办联合发文盐环[2007]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定于2007年9月4日上午8时开始,时间半天,对2007年申报创建的6个社区进行验收,为节省时间,不再集中统一汇报,直接到各申报社区考查台帐资料和现场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验收考查社区的顺序为:城北社区(8:10-8:40)、百可社区(8:45-9:15)、虹桥社区(9:20-9:50)、蒋家桥社区(9:55-10:25)、文昌社区(10:30-11:00)、宜家社区(11:05-11:30)。创建台帐按照浙江省绿色社区考评标准的四大块(组织得力、活动经常、行为规范、环境整治)的具体要求整理,最好有影像图片资料。内容要求包括环保志愿者队伍、绿色家庭等创建资料。

2、创建社区的现场环境要求:一是小区环境干净整洁,二是创建宣传氛围浓厚:有宣传标语若干、黑板报、宣传橱窗等,三是创建制度上墙公布,并有环保学校、绿色楼道等标识。

            县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小组

(县环保局、县文明办)

   200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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