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叶云芳委员:
您在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拆迁南门加油站”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由于在2000年新桥路拓宽改造时,供气产权单位县石油公司再三协商,同意原址建设。从目前来看,其不合理性逐渐突出,不利于核电南门高层住宅区的扩建,也不利于新桥路的交通畅通。至于安全方面,该加油站的建设、包括周边新建项目都是经过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因此安全是有保障的。
去年以来,经过秦山核电有限公司的努力和政府的多次协调沟通,县石油公司已原则同意搬迁新桥路加油站,根据加油站建议的规划已预留选址且进行规划控制。待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即可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
(联系人:宋雁鸿, 联系电话:86116625)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姚勤华, 联系电话:860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