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王水根代表:
你在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对分户农户区别对待,落实宅基地和提前拆迁政策”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03年6月,县政府出台政策,对在县城规划控制区东至武原镇与西塘桥镇行政界线、南至环城南路红线控制范围、西与北至东西大道(以承包组为界)范围内农房停止审批。2005年3月,为了进一步规范县城私房规划建设管理,县政府出台了《海盐县县城规划控制区农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在县城规划控制区农房建设限批区内允许选择提前拆迁、维修、按“双控”方式建房三种方式。两年多来,我们已对夏月珍、沈德良等十多户危房户实施了提前拆迁,使农房拆迁走上了良性循环之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随着时间推移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农民分户问题成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由于《暂行办法规定》双控区内农户不许新建房屋,意味着在双控区不能分户建房。对子女长大成人、符合分户条件的农户,迫切需要解决子女的居住困难。如采用“双控方式”审批,难以解决农户眼前的居住困难,使农户难以接受。如采用提前拆迁方式,由于财政统筹安排等原因,难以及时实施,无法解决农户的燃眉之急。
对此问题,我局极为重视,对部分村进行了调查摸底专门研究,并及时将情况向上级进行汇报。县委县政府极为重视,已落实县开建办、建设局、国土局、武原镇政府等组成工作小组进行调查研究,抓紧拟定对策,以妥善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
感谢您对我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二OO七年六月十九日
(联系人:宋雁鸿, 联系电话:86116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