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本局各科室、站、大队: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根据海盐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盐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盐农监[2004]1号)精神,制定本局实施意见。
一、 组织领导
建立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小组,孙雄伟局长任组长,方雪祥副局长任副组长,杨汉荣、顾光明、王为光、张健、王明华为组员,负责实施减轻农民负担的具体工作。
二、 工作措施
1、认真学习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思想认识,并把它作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
2、对我局执收的排污费和监测服务费两项收费项目进行梳理,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搭车收费,不强行摊派专业报刊订阅任务。
3、不擅自出台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
4、在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中,继续从县污染治理资金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奖励农户治理畜禽污染,提高农户的治污积极性,减轻农户负担。
5、对现有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通过电子显示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及时处理好农民信访举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是巩固和发展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最现实、最具体的体现, 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科室、站、大队要认真抓好落实,切实维护好农民利益。
二OO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