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区)民政办:
根据县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06〕43号)的规定,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现就做好2007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调查复核和城乡困难家庭调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维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原则,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相协调、高效率、可持续”的工作要求,以盐政发〔2006〕43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各镇(区)要在
二、各镇(区)在开展2007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调查复核和城乡困难家庭调查工作中,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把握政策,注重调查核实,按照公开、公平、真实的原则,在召开居(村)民代表大会或居(村)评议小组审核的基础上,坚持居(村)民委、镇(区)政府和县民政局三级把关,并将复核结果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实行“三公开”(公开保障标准、保障对象、保障金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各镇(区)在调查核实、公开复核结果、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要求分别填写好2007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查表》、《登记表》、《汇总表》和城乡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家庭户调查登记表。务必在2006年12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政府办公网报送县民政局。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调查复核和城乡困难家庭调查工作是加快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保障法制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各镇(区)务必要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2007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调查复核和城乡困难家庭调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07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调查复核和
城乡困难家庭调查工作报表填制说明(请从政府
办公网下载)
2、低保复核表、登记表、汇总表、城乡低保边缘户、
低收入家庭登记表(请从政府办公网下载)
二OO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