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积极推进“平安海盐” 建设,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2008年继续在全县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整改工作。经过各镇、各部门排摸上报,经县安委办组织审定,并报县政府领导审核同意,现将审核确定的海盐县方正制衣有限公司等11家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单位(场所)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整改责任镇、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场所)的整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督办人员和责任,定期组织检查,掌握整改动态,并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狠抓落实。
二、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场所)在整改期间,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好具体整改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同时要制订严密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监控,确保整改期间安全无事故。
三、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有关整改责任镇、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安委办审核备案。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将按照《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四、对列入2007年度县级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场所)因故延期的海盐县海城加油站、春竽乳胶涂料厂和01省道北荡环岛继续作为2008年度县级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场所)进行整改。
五、各镇、部门排摸上报但未列入县级重大隐患的单位(场所),应列入本镇、部门级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场所),并发文公布,限期整改。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场所)整改工作计划和督办人员名单于5月10日前报送县安委办。联系电话(传真):861118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