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职成教中心、有关成校:
为进一步动员我县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各级学校的广大干部教师要从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若干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求真务实,精心设计,务求实效,努力把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此,现就我县中小学学习、贯彻实施《若干意见》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精心组织好《若干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广大干部教师要牢固树立起育人为本的观念,牢固树立起德育为首的观念,牢固树立起注重实效的观念。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承担起主要领导责任,亲自抓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广大教育工作者和教师要真正承担起教书育人的职责,自觉把引导学生学会做人放在第一位,要贴近社会实际、贴近学生生活、贴近青少年学生成长需要,进一步增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把思想教育工作真正做到学生心里去,真正被学生喜爱和接受。
二、贯彻实施《若干意见》要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制定好贯彻中央《若干意见》的具体规划,切实落实德育工作在素质教育中的首要位置。当前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按照《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要求,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不断引向深入,中宣部和教育部已决定把每年9月份确定为“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各校都要充分利用教育月,精心组织,精心策划,切实搞好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教育活动。二是大力加强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各中小学要普遍开展《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学习宣传活动,使《守则》和《规范》在中小学生中能够入脑、入心,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能够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三是加强诚信教育。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的通知》要求,以培养“诚信师生”为目标,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在教育系统创造良好的诚信氛围。四是切实加强法制教育。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使公民的道德意识上升为遵纪守法的道德行为。密切警校合作,确立法制学校的工作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合不同年龄特点的教育活动。
三、各校在制定具体规划过程中,要切实抓好课堂教学主渠道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课程建设,不断改进教学形式和方法,并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专题研究。要大力加强学生课余活动主阵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团体在组织和活动方面的优势,切实让思想道德教育在实践中有所体验、有所感悟、有所收获,真正使教育活动起到内化外显的效果。充分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弘扬主旋律,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认真落实《若干意见》中关于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的要求,积极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和社区公益活动。
四、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育广大教师都树立“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追求目标,以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行和人格魅力教育和影响学生。当前特别要重视加强班主任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的德育教师队伍。
五、要努力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结合的教育网络。
教育局和学校要集合各方面力量,统筹各方面资源,积极主动地争取社会各界对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支持,共同做好青少年培养教育工作。
六、进一步提升校园文化的道德品位。
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要树立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理念,进一步健全中小学生日常道德行为规范,形成正确的校园道德舆论,建设良好的校园道德环境。要不断提升校园文化的品位,在校园艺术节、科技节、体育节等传统活动中,要重视道德要求;在校园诗歌、散文朗诵会、音乐作品欣赏会、书画美工作品展等活动中,要挖掘道德内涵。有住校生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丰富寝室文化建设,引导学生在生活中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鼓励和指导学生逐步养成读好书的习惯,主动地从好书中获取思想道德营养。
以上意见请各校务必认真贯彻研究,按照《若干意见》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教育规划。总结和借鉴以往在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经验,从本学校实际出发在针对性、实效性方面下工夫,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导向护航。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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