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要求,2008年度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要按照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校园”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教育,注重防范,抓好检查、监督和指导,切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全面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的生命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本着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确保师生和校园安全。
二、全面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
教育局已与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签订了《2008年海盐县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校(园)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和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与处室、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等逐级签订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学校各级安全工作的职责和要求,并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列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使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要求落到实处。
三、全面贯彻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全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印发的六个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将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有计划地开展安全教育,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和防范。坚持和完善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发生师生伤亡事故,以及关系到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县教育局。
四、全面深化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措施
继续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按照《浙江省平安校园评估标准》,全面深化安全管理措施,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1、加强学校(幼儿园)门卫管理。全面落实门卫保安员管理,各校(幼儿园)要根据《海盐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门卫管理的意见》,配好门卫管理工作人员,落实门卫管理职责,实行双重管理,统一着装保安制服,完善门卫管理制度,做到门卫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服务教学,维护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建立门卫值班日志及相关管理台帐,严格校门进出登记制度,规范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防止不明身份人员以联系工作或家长接送学生为名混入校园。
2、抓好校舍安全检查和教育教学设备安全防范。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定期、不定期对校(园)舍、学生宿舍和校园周边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梅雨、台风季节、灾害性天气,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切实加强校产安全管理,贵重物品和设施要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加强校园网、学校特种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定期检查生活设施,对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清理,确保安全。各有关学校要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尤其是校内建设项目,学校要配合施工单位教育好学生严禁进入施工场所。
3、落实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各校要根据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针对季节性特点,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继续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开展好安全教育周活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章,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严禁学生乘坐无证无牌车。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监督和管理,在学生中开展“拒超载”教育。在学生中切实开展好防溺水、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意外事故等教育,建立半年一次学生非正常死亡通报制度。职业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实训实践安全管理和教育,使学生熟悉相关安全知识,掌握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加强校园行车的安全管理和教师安全驾车安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活动过程的安全管理。
4、开展消防安全和消防演练工作。开展好消防安全标准化学校建设度试点工作,重视学校校舍消防安全,尤其是用电线路、学生宿舍、食堂等人群集聚地和火源地的消防安全,要加强火源、通道、消防设施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要按规定严格管理,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同时,加强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好消防安全演练,使师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一旦发生火警,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火灾扑救。
5、严格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安全责任人。外出活动坚持安全、可行的原则,同时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学校在外出活动前10天将活动方案(其中包括活动时间、活动人数、活动线路、活动地点、安全保卫措施、安全责任人、应急方案等)报教育局审批,加强春游外出安全教育。各学校(幼儿园)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等庆祝活动。
6、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各校要执行《食品卫生法》中规定的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24小时留样、食物中毒追究等制度,要按照《海盐县中小学食堂管理规程》,抓好对食品原料采购、保管、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销售劣质、过期食品。各校要积极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食品卫生和健康饮食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加强校园放心店和饮用水的管理。
7、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各校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问题咨询、辅导,使学生能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自我调控和承受挫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消除学生心理障碍,保障学生心理健康。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教师要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要重视和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引导和鼓励,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8、开展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组织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年度考核。
五、全面创设良好的校园周边安全环境
各校要主动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充分发挥法制校长作用,深入开展“警校共建”活动,积极主动与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健全学校和所在地公安机关、家长、社区的学生安全联防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同时要净化校园文化环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各校要重视信访工作的领导,及时掌握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动态,协调处理好发生的来信来访事项,确保学校稳定、师生平安。
六、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过程管理
各校要对照省厅六个制度和教育局关于安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疏于管理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的,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严肃处理。各校要重视安全工作过程管理和台帐建设,规范学校安全工作台帐,对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及整改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会议记录等学校安全工作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