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普通高中、各初中学校:
根据嘉兴市教育局嘉教基[2005]31号文件精神,我县向市推荐2004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名额如下:
市级三好学生 |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 ||
初中 | 毕业班 | 13 | 7 |
非毕业班 | 13 | 8 | |
高中 | 毕业班 | 9 | 7 |
非毕业班 | 6 | 5 |
为了认真做好2004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按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在中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的试行办法〉和修订补充我省评选三好学生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评选办法: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是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评选过程中要求充分发扬民主,由班级推荐,广泛征求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年级组意见,学校综合评定后,须张榜公布,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分配名额不得相互调节,不准突破。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班级或班级以上干部中推荐产生。
三、时间要求:初、高中毕业班评选工作在四月三十日前完成,非毕业班评选工作在六月十五日前完成。
被推荐学生的登记表一式二份,毕业班于四月三十日前,非毕业班于六月十五日前报县教育局普教科,由教育局统一报嘉兴市教育局审批。
附:(1)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
(2)《嘉兴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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