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团县委、县残联、县妇联、县老龄委、县总工会、县科协、县人武部、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镇(区)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海圣法律服务所:
因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包括团县委等七家网络单位法律援助站的人员组成。现将各站人员调整如下:
1、“未成年人维权法律援助站”作如下调整:
主任: 团县委分管领导
副主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成员: 团县委
海兴律师事务所
2、 “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站”作如下调整:
主任: 县残联分管领导
副主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成员:县残联
海威特律师事务所
3、“妇女维权法律援助站”作如下调整:
主任: 县妇联分管领导
副主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成员: 县妇联
海圣法律服务所法律。
4、“科技工作者维权法律援助站”作如下调整:
主任: 县科协分管领导
副主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成员: 县科协
海赛律师事务所
5、“职工维权法律援助站”作如下调整:
主任: 县总工会分管领导
副主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成员: 县总工会
海威特律师事务所
6、“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站”作如下调整:
主任: 县民政局分管领导
副主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成员: 县老龄委
海赛律师事务所
7、“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作如下调整:
主任: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成员: 海威特律师事务所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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