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嘉建质〔2008〕327号《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县范围内施工企业必须在8月底完成建筑起重机械的上报登记工作,我局登记工作设在建筑业管理处,联系人:王其锋。
二、外地进盐施工企业建筑起重机械(包括正在使用的机械)按要求到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三、我局将在今年10月份开始,对全县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凡是未经登记备案和按照文件公布部分限制和禁止的建筑起重机械,我局将责令停止使用并拆除,对施工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现将嘉建质〔2008〕327号《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县范围内施工企业必须在8月底完成建筑起重机械的上报登记工作,我局登记工作设在建筑业管理处,联系人:王其锋。
二、外地进盐施工企业建筑起重机械(包括正在使用的机械)按要求到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三、我局将在今年10月份开始,对全县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凡是未经登记备案和按照文件公布部分限制和禁止的建筑起重机械,我局将责令停止使用并拆除,对施工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