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全县各建筑(市政)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燃气公司、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实际开展并结合我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如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以分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肖建林副局长为组长,县建管处、县城建处为成员的“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建筑安监站),由建管处负责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城建处负责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联系和上报信息工作。各单位一定要强化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我局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发动,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单位应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要求和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活动计划和措施,广泛发动,把活动要求宣传到每个单位、每个施工现场、每个职工。各单位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要抓住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大安全投入、更新工艺、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加事故防范能力。建筑业管理处和城市建设管理处应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加强检查和指导,积极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各类安全违法行为。
三、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各单位应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6023924,传真:86023924,联系人:王其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安委办,并通报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扬先进,批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
现将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实际开展并结合我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如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以分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肖建林副局长为组长,县建管处、县城建处为成员的“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建筑安监站),由建管处负责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城建处负责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联系和上报信息工作。各单位一定要强化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我局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发动,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单位应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要求和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活动计划和措施,广泛发动,把活动要求宣传到每个单位、每个施工现场、每个职工。各单位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要抓住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大安全投入、更新工艺、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加事故防范能力。建筑业管理处和城市建设管理处应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加强检查和指导,积极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各类安全违法行为。
三、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各单位应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6023924,传真:86023924,联系人:王其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安委办,并通报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扬先进,批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