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
我局已领受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的办理任务,为了切实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提出办理工作“三个三”目标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工作三级负责目标,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由局业务分管领导、承办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员三级负责制。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每件都要明确工作人员、单位领导,并将名单于3月28日前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二、与代表、委员三次见面目标,即办理前沟通,办理过程中商讨,办理结果通报。三次见面中局业务分管领导至少带班一次,承办单位负责人、经办人每次都要参加(见面中以第二次见面为办理工作重点)。对多名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除与领衔代表、委员见面外,其余代表、委员见面人数必须达到半数以上。
三、三个百分百目标,即见面率100%、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各承办单位在4月15日前完成与代表、委员沟通工作,听取建议、提案所提出的实质性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4月30日前完成与代表、委员就建议、提案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再次见面商讨;
各承办单位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重点是解决建议、提案所提出问题,在与代表、委员见面可采取上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涉及多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责任,各协办单位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希望各承办单位切实按局提出“三个三”目标要求,认真办理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1、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办理流程图
2、县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