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农经局:
根据《嘉兴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嘉政办[2005]58)及《关于开展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嘉农经[2008]12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对浙江一星集团公司等17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进行跟踪监测(其中:海盐县种子公司已更名为浙江勿忘农种业公司海盐分公司),我县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007年度运行情况及经济效益情况良好,各项财务报表数据属实,无违法违纪行为,符合龙头企业基本条件。同时,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申报海盐县沈荡养猪合作社、浙江恒越绢纺有限公司为第九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特此报告,请批复
附:2007年度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监测海盐县初审建议意见表.doc
二○○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