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海盐县教育局:
你局《海盐县教育局关于“领雁工程”县级骨干教师培训经费的报告》(盐教人[2008]142号)收悉。
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浙教师[2005]15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省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39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培训计划和任务,核定培训收费标准如下:
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收费每人2900元,培训时间为60天(500学时)。
以上培训收费已包含资料费、教务费等各项费用,不得在培训费外加收其它费用。
以上收费标准自本轮培训开始起执行至培训结束止。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