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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介机构涉企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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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涉企收费行为,维护企业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海盐县纠风办、县减负办统一部署,将于近期对我县中介机构涉企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由县发改局会同县纠风办、县工商局共同组织实施,检查以机构自查和检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08910开始至20081130结束。

200891020081015为准备和自查阶段。各中介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自查工作,并于20081015前将自查表(见附件)和自查情况总结报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检查所。

2008101620081031为抽查阶段。由县发改局与县纠风办、县工商局组成检查组,根据各中介机构自查情况,突出重点行业,特别是依靠部门影响和行业垄断地位向企业收费的中介机构,进行集中抽查,并走访相关企业开展调查。

200811120081130为清理整顿阶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涉企乱收费项目,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同时,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县纠风办、县减负办。

三、检查重点

1、中介机构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情况;

2、中介机构在收费过程中是否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和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或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提供服务等行为;

3、中介机构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

4、中介机构是否按规定要求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戴燕卫  联系电话:86022322

附件:《海盐县中介机构涉企收费情况自查表》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海盐县纠风办

  

海盐县工商局

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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